长治市政府出台方案明确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20.02.2021  18:30

  近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治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邮政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明确。 

  《方案》明确两方面内容,一是在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方面,市与县共同承担除中央、省级负责部分以外的职责及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在邮政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市与县共同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及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负责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二是邮政领域市与县履职能力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所开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行业监管、行业统计与运行监测、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市级单位由市级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县级单位由县级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长治局抓住国家和省级先后出台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契机,积极作为,主动对接,向市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入阐释邮政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草拟方案的部分文本,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精准高效地推动了市级方案的出台。 

  长治局表示,将根据工作实际,推动方案落地实施,用好用足利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事权划分对行业安全监管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