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省对口升学加试职业技能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2017年中职对口升学办法,今年仍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各300分的考试办法。从2018年起,职业技能考试在信息技术、护理、旅游服务、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煤炭)类五个专业中试行,到2020年全部招生专业加试职业技能。
报考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2016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成人中专学校毕业生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必须是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录取的普通中专毕业生。
加试
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于6月7日、8日进行。对口升学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文化课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专业课考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外语类、教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专业类别只考文化课,不考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他专业类别考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600分。音乐、美术、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测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口语测试。
2018年起,职业技能考试在信息技术、护理、旅游服务、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煤炭)类五个专业中试行,其他专业考试内容仍执行现行政策,以后逐年扩大技能考试覆盖面,到2020年全部招生专业加试职业技能。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发文。
录取
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按照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通过对口升学渠道录取的学生,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市的高等职业院校除外)。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加分
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的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80、60、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30、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获得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