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条件成熟时将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列入立法规划
28.12.2015 10:03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的议案,全国人大环资委表示,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对防范环境风险和实现对有害化学物质监管意义重大,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将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列入立法规划。
陈蒙蒙、张玉珍等76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我国目前有大量化学物质在生产和使用,绝大多数化学物质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特性还未被识别就进入了生产和生活领域。尤为严重的是,一些具有明确危害性的有害化学物质仍在大量生产使用,给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带来极大风险。建议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填补我国现行环保法律空白、从根本上遏制有害化学物质污染。
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的意义重大。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同时,部分化学品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性。近年来,虽然出台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定,但总体上看,工作基础仍相对薄弱,特别是防范环境风险的法律缺失,难以实现对有害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将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控制法列入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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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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