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不执行“三包”经营者将被重罚

18.09.2014  18:38

      9月5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经营者要注重售后服务,不依法执行 “三包”规定将面临重罚。消费者如遇到相关权益受侵犯,可及时进行维权。
      近段时间,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后,经营者一再拖延维修时间,也无人主动通知他们。工作人员表示,对不依法执行“三包”规定的经营者,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太原市消协提醒经营者,要注重售后服务,配备充足的售后维修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全面素质,诚信经营,不依法执行“三包”规定的将面临重罚。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多比较,细鉴别,不要被所谓的品牌和广告迷了眼。本报记者杨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