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9月6日 山西进京长途客车实行实名购票

24.08.2015  09:46

  包括 山西 省在内的15省(区、市)同时实行

  8月21日上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要求,启动进京长途客车实名购票乘车管理措施。按照统一部署,8月29日至9月6日期间,津、冀、晋、蒙、辽、吉、黑、苏、皖、鲁、豫、鄂、陕、甘、宁15省(区、市)的长途客车始发场站,都要启动进京长途客车实名购票乘车管理措施,也就是实名购买车票,经实名检查后登车乘坐。凡进京旅客,必须实名购买车票,必须凭票凭证接受乘车前的实名查验。与此配合的安检措施包括,逐人核对身份信息、严格行李物品安检等。

  据统计,目前,我省每周进京长途客车约在400班次左右,运送旅客1万余人次,分布在全省的11个市33个县(市、区)。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指出,长途客车,既是人民群众出行的交通主渠道之一,也是人员聚集和人员流动的特殊载体。长途客车实行实名购票乘车管理,是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为保障旅客安全,强化长途客运源头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使这一举措顺利实施,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长途客车始发场站,加快实现公安民警使用手持式身份信息核查对比设备进行逐人查验与比对,在不具备手持式身份信息查验与比对的地方,要以人工查验与比对的方式,严格查验乘车旅客身份证件。坚决依法打击扰乱站车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托省际及市界公安检查站,加强对乘坐长途客车旅客身份的动态查验,减少或排除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切隐患。此外,公安机关还加强长途客运场站警务室建设,增强这类场站的警务巡防力量,要求有关警务单位,要及时为一时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查明身份,办理购票乘车的临时身份证明,尽可能提供便民服务。

  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还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紧密协作,加强对长途客运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督导其落实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要共同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加强对长途客车实名购票乘车管理的实地检查,严管、严查和严处非实名中途上下客的违规乘车行为。从现在起,要及时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这一管理举措,及时把实名购票乘车的要求告知广大公众,动员广大乘客自觉配合实名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