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至8日全市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

18.06.2014  11:51

    6月15日起至8月15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综合执法检查。6月17日,市人社局介绍了相关事项。

    本次综合执法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较多的电子、汽车、房地产销售及维修加工企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网格化”执法责任制要求,对辖区内规模以上非公经济工矿企业和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本地特点抽查部分小微企业。检查内容则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支付职工工资、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执行及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情况;遵守工时及带薪年休假规定落实情况;高温津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等津补贴制度落实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包括派遣岗位、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及有无用人单位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实名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台账和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情况;全市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按照“两网化”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劳动用工信息数据、报送书面审查材料、开展自查自纠等情况。

    6月15日至6月25日为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26日至8月10日为执法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为督查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