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25、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无锡市2014年市级预算,审议并通过《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副主任王立人、林国忠、曹锡荣、滕兰英、吴峰枫,党组成员马志相、蒋伟亮,秘书长平明德出席会议,副市长华博雅、朱爱勋,市检察院检察长蒋永良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当前我市发展正处于负重爬坡的关键阶段,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意义重大。要抓住我市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并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重大机遇,按照“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注重建设、运营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强化控本节支,切实把轨道交通3、4号线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度融合,统筹公共交通资源和发展时序,全面优化交通格局,不断提升城市能级。
会议指出,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完成了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会议强调,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压力较大。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培植税源,进一步促进财政收入有效增长;认真贯彻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财政治理方式转变;加强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无锡市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一审了《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草案)》,二审通过了《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草案)》、《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草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