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无忧过春节 这些温馨提示可得记心上
马上就要到春节了,人们忙着准备年夜饭、购买春节礼物、置办新衣、重整发型、节前扫除……年货购置要如何“望闻问切”?春节促销有哪些消费陷阱要警惕?岁末团购如何做达人?春节长假旅游你准备好了吗?如果想让春节变得无忧,那可得多长点儿心。
春运购票5个“捡漏”时间点
春运火车票有5个“捡漏”黄金时间点,如果旅客第一时间没有买到火车票,起售时间45分钟后是第一个“捡漏”机会,因为部分抢到票的网民如果未及时支付,45分钟后这些票源将返回票仓;提前40天是第二个机会,因为增开的临时列车将提前40天发售;开车前15天是第三个机会,这个时间是退票高峰期;开车前48小时和开车前24小时,是第四个和第五个“捡漏”机会,旅客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行程而退票,也许你就能在此时成功订票。
火车票丢了如何办
火车票如果不慎丢失,可以在检票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手续;提供身份证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等信息,重新购票;持新票乘车,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用身份证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收手续费。
拼车返乡要签协议
火车票难买不如搭个顺风车,如今拼车返乡渐成一种风潮,而由拼车引发的纠纷也有增无减。由于国内对拼车尚无明确法律规定,有偿拼车长期游离于灰色地带,还有些驾驶人缺乏长途、山区公路、高速公路驾驶经验,加之回家心切,甚至有无驾照者轮流开车,发生意外后来回扯皮的情况发生,因此提醒想要拼车回家的人们,拼车是一种临时性、非正规出行方式,尤其是有偿性租车行为,拼车者之间应提前签订拼车协议,约定好拼车费用及内容。
高速堵车绕着点儿
春节出行回家,开车族最担心的莫过于“大堵车”。
从时间上来说,2月4日至7日春节前集中返乡高峰,2月13日至16日春节长假后期集中返程高峰,容易发生拥堵。尽量错开车流高峰时段出行,避免在冰雪恶劣天气时段出行,灵活选择清晨和下午时段出行,必要时选择与高速公路平行的国省道通行。高速公路上行车应保持平和心态,严格按照限速规定行驶,减少不必要的超车、变道、并线;严禁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和借用应急车道超车;遇有服务区时,尽量驶入服务区停车休息。
三类路段容易拥堵
省公安厅交管局综合历年春运交通流变化的特点,发布了今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预判情况。
易拥堵道路:城市出入城道路、汽车站、火车站周边道路、穿城道路、中小乡镇街道,因人流车流过大可能出现交通拥堵。
易拥堵高速路段:以太原为中心的青银高速(太原至旧关、太原至离石)、太长高速(太原至长治、晋城)、大运高速(太原至大同、运城)、太原环城高速(东环、西北环)以及高速公路收费广场。
恶劣天气下易拥堵国省干线路段:大同203省道抢风岭路段、201省道108国道马头关路段、朔州二道梁出省口路段、忻州五台310省道石咀乡路段、312省道忻五线分水岭段路段、吕梁307省道薛公岭路段、阳泉315省道娘子关隧道群路段、长治208国道武乡段分水岭路段、325省道潞城段。
春节出游投诉有门
春节将至,旅游人数剧增。游客在春节期间如遇纠纷,可拨打省、市、县24小时旅游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科学、健康和理性消费,谨防旅游陷阱,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省旅游质监所建议广大游客提前做好功课,自驾游游客应做好错峰出行计划,随团出行的游客,请务必到有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报名,与旅行社订立规范的旅游合同。同时,还应加强安全防范,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行程中自觉遵守各种安全规定,如在旅游期间突发意外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处理。此外,留存证据合理维权。如行程中遭遇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支(大)队投诉。
包车租车提防不合理免责条款
这几年每逢春节等长假,汽车租赁市场就尤其火爆。目前,春节期间太原市场的汽车租赁价格已是水涨船高,涨幅在20%―70%之间。尽管如此,租车市场仍“一车难求”,不少热门车型已被抢订一空。与此同时,春节亦是租车纠纷高发期,市民务必擦亮眼睛。
省城市民陈先生去年租车出游,在外地发生剐蹭意外,还车时才知有诸多猫腻,商家设置多条“免责条款”,甚至连正常车险都未缴齐,修车期间还要交“车辆停运损失费”,七算八算损失上千元。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监管松散,特别是小的租赁公司在生意不景气的时候,有刁难顾客的情况出现,把车辆原有的损坏栽赃到顾客头上,以减少公司开支,增加额外收入,还有一些公司员工恶意向顾客索取费用。因此,租车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正规汽车租赁公司,以免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年夜饭须防安全隐忧
春节期间,规模较小的饭店大多关门歇业,只有大中型饭店正常营业,面对骤然增多的客流,不少饭店的菜品质量下降,服务质量跟不上,消费者多有抱怨。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菜品质量和卫生状况不佳。春节期间大多数饭店都推出了固定菜式的套餐服务,但菜品质量却与平日相差甚远。省城市民陈女士一家去年在太原市南内环街某饭店吃年夜饭,很多菜不仅材料不新鲜,而且显然是“大锅饭”,味道不敢恭维。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在菜品中发现头发等异物。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大家,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将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饭店协商妥善解决;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发现餐饮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年货市场购物别忘索要购物凭证
眼下,各种年货展和年货节活动举办,年味儿越来越浓,优惠的价格、丰富的年货品种让市民们趋之若鹜。但是有市民反映,他们在一些临时年货市场上买的年货,出现问题后却很难维权。展销会购物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要选择资质和信誉度佳的展销会举办商,并详细记录其名称、地址等。其次要选择编号齐全的正规展位,看清其销售的产品与展位的标牌是否属同一厂家产品,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再次,对于展销会上商家自行发放的“优惠券”等,要看清其券面明示内容,并详细询问使用条件。最后要及时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备维权。
团购券留意商家条款
元旦前,省城市民苏小姐在某网站以245元的价格团购了两张原价500多元的洗浴中心温泉券,购买时就仔细查看过购买须知,发现该券不可用日期为周六和周日,并不包括元旦。元旦当晚,苏小姐和男朋友前往该洗浴中心泡温泉,却被前台工作人员拦住,并被告知该券在1月1日当天不可用。“明明写着‘周六和周日不可使用’,也没说其他节假日不让使用,而今年1月1日是星期五,为什么不能用?”苏小姐非常恼火。
大多数情况下,团购券上并不会特别注明“节假日期间不可以使用或需要加钱使用”,这其实就表明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到了节假日的时候,商家往往会单方面违约,并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这个理由来搪塞。
针对团购券的问题,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上面的条款:比如节假日期间团购券是否可以使用?具体使用数额是多少?以免在结账的时候双方产生争执。
省城部分医院春节门诊安排
山西大医院:
2月6日、2月14日分别出周四、周五全天门诊。2月7日-2月13日法定春节假期期间,每日上午正常开诊。
山西省人民医院:
2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出周四门诊;2月7日-2月9日春节门诊停诊三天;2月10日(星期三)初三出周日门诊;2月11日(星期四)初四出周六门诊;2月12日(星期五)初五出周日门诊;2月13日(星期六)初六出周六门诊;2月14日(星期日)初七正常出周五门诊。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春节长假期间,除了名特专家、特殊化验和特殊检查停诊外,每天上午门诊正常出诊,下午门诊停诊不挂号,有急需的患者可到医院急诊挂号就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节假日期间该院挂号地点将从各个楼层窗口集中到二楼门诊大厅。(注:2月10日,医保和干部门诊上午正常办公。)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月6日出周一全天门诊;大年除夕至正月初三(2月7日至2月10日)停诊;正月初四(2月11日)出周四上午门诊、正月初五(2月12日)出周五上午门诊、正月初六(2月13日)出周六上午门诊;正月初七(2月14日)出周二全天门诊。
省眼科医院:
2月6日出周四门诊;大年除夕至正月初二(2月7日至2月9日)停诊;正月初三(2月10日)至正月初六(2月13日)门诊全天开放,有专家门诊;正月初七(2月14日)出周五门诊。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月6日、2月14日门诊正常开诊。2月7日到13日门诊停诊。放假期间有需要看病的患者请到医院急诊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