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与省旅游局签订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合作意向
日前,省文化厅与省旅游局签订《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共同在规划布局、市场营销、商品开发、人才培育、市场监管、组织领导等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深入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文化强省与旅游强省建设,为我省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做出贡献。具体内容涉及12个方面:一是促进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和科学规划布局。制定既体现差异性又强调互补性的区域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新的文化旅游产品,培育新的文化旅游线路。二是实施品牌引领战略。三是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在知名旅游景区打造演艺娱乐产品,支持旅游景区吸纳文艺演出团体和艺术表演人才。四是充分利用全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彰显山西文化旅游特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活动。五是举办文化旅游项目推介洽谈会,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合作。不定期举办论坛、投资洽谈会、项目交易会等活动,推进文化旅游企业沟通合作。六是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商品。制作体现地方文化特点的旅游商品,举办文化旅游商品博览会和全省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七是推进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实施山西省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工程,支持文化旅游与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融合。八是加强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推广。在各类文化活动中增设旅游产品和项目展示,将反映山西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纳入国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九是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人才。编制文化旅游人才培养规划,定期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十是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系列评奖活动,对获奖个人或单位进行政策优惠、资金补贴、宣传推广等奖励。十一是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法制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水平。十二是加强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的组织领导,建立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