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太原延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

29.11.2017  06:36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提高太原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近日,太原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太原市要放宽外资准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等。同时,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太原创业发展。其中,省、市级部门邀请的来并外籍访问者、投资者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其一次性签发与其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一致的5年内有效工作类居留证件。

   支持外资企业依法依规特许经营

  太原市要最大限度放开外资准入,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止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引导鼓励外资投向金融保险、会计审计、现代物流、软件开发、工程设计、信息科技等生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支持外资企业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参与太原市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鼓励参与能源、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科技、卫生、体育、环境污染治理与运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生态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可享受省市相关支持政策。

  鼓励外商资本与政府引导资金共同设立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全面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运营成本,太原市将全面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太原市将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管理程序。推进审批环节并联办理,缩短海关登记、申领发票等环节办理时间。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进度可查询,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注册资本金制度。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太原市设立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允许外资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便利化水平。

   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太原创业

  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太原创业发展。省、市级部门邀请的来并外籍访问者、投资者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其一次性签发与其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一致的5年内有效工作类居留证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享受预约办证、加急办证、代办证件等“绿色通道”服务。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提供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等便利。

  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我省“百人计划”“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选聘为杰出三晋学者的,入选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并创办技术成果产业化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依据《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2017年版)》和《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在科研经费、安家费、生活费、津贴、奖励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同时,制定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并有效实施,大力引进骨干型招商人才,注重吸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加强招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建立灵活的薪酬、任职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和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和合作方

  太原市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和合作方,支持外资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太原市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资国企改革。

  同时,培育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等。

  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市场低成本资金,支持各类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用于国际先进技术、设备引进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境外发债,募集境外低成本资金,放宽资金回流和结汇限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拓宽企业境外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围绕六大工程招商引智并重 太原要实现利用外资新突破
  本报讯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