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法院多措并举治理“送达难”

18.08.2016  12:02

本网讯(张晓玮)方山县人民法院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在坚持传统送达方式的基础上,在创新内部管理、加强外部联动、扩大公告效果上巧做文章,为切实解决民事案件送达难的问题进行了有益尝试。

该院一是轮流用车集中送达。由于公车减少,该院曾将原来配备给三个派出法庭的公车收回,改为院内统一配车,基层法庭用车需回院里履行用车手续,经院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审批后,再由车队调度,程序繁琐,耗时低效。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由统一配车改为庭室轮流用车,即三个基层法庭和两个民事庭每周各有一个工作日使用车辆,集中外出送达,无需再专程回院办理用车审批手续,对其他临时用车事宜则另行办理用车手续,有效缓解了用车难,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一举两得。

二是专人取件邮寄送达。自行付邮诉讼文书占用了审判业务部门宝贵的工作时间,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直接影响办案效率。经该院与县邮政局沟通,商定每个工作日由县邮政局派出一名邮递员对口该院立案庭上门取件,各庭室只需将填写好的法院专递送到立案庭即可,不仅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业务部门的工作量,而且归口集中,便于管理。

三是灵活便捷公告送达。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穷尽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登报进行公告送达,虽然符合程序规定,但是并不能保证当事人知晓。对此,该院采取在乡镇、社区制作法院公告栏以及在县电视台字幕播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因案制宜对辖区范围内的当事人公告送达,突出便捷性,最大限度扩大公告送达的效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

编后:送达文书是法院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判决结果能否及时传达,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当事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文书、流动人员居所不定及受送达人的家属和基层组织不配合等,这些司空见惯的现象本就是困扰法院正常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实行立案登记之后,民事案件激增,而公车改革后车辆锐减、使用更严,案车矛盾十分突出,加之自身政务管理和送达力量的不足,“送达难”越发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审判效率的瓶颈。方山法院进行的有益尝试值得其他法院借鉴。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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