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波警察如何提炼警民关系
新加坡是东南亚的一个岛国,位于马来半岛的南端,总面积682平方公里,总人口不到500万人。社会治安状况在世界上首屈一指,警察服务水准名列世界第一,其警民关系建设经验更是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借鉴的首要对象。
要想建设良好的警民关系,一要亲民,深入民众内部,建立警民的友好关系。二要取信于民,警察要竭力维护治安,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真正地相信警察。新加坡警察在这两方面的做法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绝大多数警员直接在社区工作
新加坡警察机关在与公众进行沟通时,结合本国地域小、人口密集、警员相对较少的现状,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将大部分警员直接安排在社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新加坡警察隶属内务部,警民比例大约1比400,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新加坡警察面对公众,首先很注重一对一的交流,因为警察与公众直接沟通,可以避免产生一些误会。其次,警方会通过公众媒体发布一些工作简报,方便群众了解。由于在社区中居民相对集中,警察可以逐家上门访问,了解社区的动态,协助警方的工作。
近年来,警方还成立了“全国学生警察团”。该组织主要是让社区高中学生参加与警察有关的课外活动,使他们受到奉公守法的教育。并且,该组织也是警察力量的后备保障,因为每年都有该组织成员加入正式的警察部队。
警察机关与企业界代表携手成立了“全国罪案防范理事会”,其理念是“罪案防范人人有责”“低犯罪率不等于没有犯罪”,努力使民众成为与警察一起防范犯罪的社会力量。通过该理事会,警方可以推动治安防范工作的深入,也可以教育公众如何避免被犯罪分子所侵害,如何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在社区中,警察机关与社区内的单位、基层组织合作开展“邻里守望,相助分区”活动,使居民家庭之间相互照应,形成和谐的居住氛围。
这种警察与民众的频繁接触必将会促进良好警民关系的形成。
优质的服务,先进的理念
新加坡这个警队有着统一、深刻的核心价值观。在新加坡警察总部和各个警种、部门,都悬挂着“Mission(使命)”和“Vision(愿景)”“Core Values(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宣传牌。
整个新加坡警队的使命是“维护新加坡的法律、秩序与和平”;共同愿景是“打造一支为国为民的警队,确保新加坡的安全、生存与成功”;核心价值观是“勇气、忠诚、正直、公正”。
各部门都明确了各自的使命和愿景,如训练指挥处的愿景是“成为世界级的执法训练机构”;交通管理局的愿景是“成为道路使用人的保护者、道路安全的领导者、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团队”。
新加坡警方公布服务誓约,承诺10秒钟内接听999呼救电话;紧急事件15分钟内抵达现场,非紧急事件30分钟内抵达现场;5个工作日内回复公众来信;7个工作日内告知案件受害者初步调查结果。
成立优质服务与督察局,负责调查公众投诉,推动优质服务。引入美国平衡积分卡模式,全面评估各个警区的执法效能。特别注意通过持续的改进以建立警队的组织适应性,确保以“卓越的组织、卓越的行动”赢得民众的满意,提升对警队的信心。
经过多年的努力,警队相继被授予国家服务素质奖和特别奖,是政府部门中惟一获此殊荣的。在全球警察竞争力排名中,其服务质量和水准名列世界第一。
新加坡警方认为,公众对警队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与社区和民众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借助媒体将信息传达给他们。如果媒体不实报道则会影响公众对警察的看法,过度渲染犯罪也会引起民众的不安,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因此新加坡警队也往往致力于与媒体形成“共生共存的关系”。总部公共事务局设立新闻中心,媒体记者可以随时与警方联络官联系。
廉洁而高效
新加坡是以华人为主的国家,警察也大多数是华人。船到新加坡锚地,经常会遇到一些人经常登船,他们是专门打击偷渡、走私、贩毒、海盗等非法活动的警察,这些人上船一律公事公办,绝对不会借公务之便吃拿卡要。就是上船办联检的警察,船上按惯例要给点礼品,他们也要拒收。
新加坡警察上船时,即便赶上吃饭的时间,他们也不在船上就餐,甚至烟不吸茶不喝,办完事就走,办事效率极快,给国外海员留下很好的印象。
新加坡大街上不是轻易能见到警察的,有人形容新加坡警察“来无影,去无踪”,别看大街很少见到警察,但要是发生车祸或意想不到的治安案件或者其他意想不到的事情的时候,警察就会像从天而降那样快捷。
其实,大街上虽然看不到穿警服的警察,但却经常有“便衣”警察在执行任务。加上科技化程度很高的“电子警察”和现代化的通讯工具,难怪新加坡警察行动快捷,办事高效。
严刑峻法
新加坡素以严刑峻法治理社会著称于世。这个岛国社会风气良好,治安秩序井然,犯罪率很低。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同时也与国家重视法制建设、警察严格执法有着密切的关系。
新加坡警察机关以警察法为龙头,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警察法律体系,分为法令和条规两个层次,并经常修订和完善,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新加坡警方坚持以严刑峻法对付违法犯罪活动,相关法律内容也相当详细,违法与合法、罪与非罪泾渭分明,处罚和规定异常严厉,适用条件具体明确。谁违了法、犯了罪,就按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不问动机、不问原因。
例如,只要持有15克纯海洛因,一经查获,即被视为贩毒,一律处以绞刑。非法持有枪支,即被判处终身监禁,如若开枪作案,不论伤人与否,一律处以绞刑。对犯了偷盗、抢劫、强奸等罪行、群众痛恨而又罪不当死的人,除了判处徒刑之外,还并处鞭笞刑,最多可处24鞭,往往两鞭打下去就皮肉开花,一个月内不能治愈。
新加坡对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也很严厉。行政处罚主要是罚款。罚款的项目很多,数额也较大。凡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嚼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从高楼或汽车上向下扔东西、涂抹钞票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例如,交通管理法令规定,司机乱停车要罚款100新元,小轿车的司机、乘客不系安全带要罚150新元。据了解,全国每年罚款总额均在1亿新元左右。
新加坡行政处罚有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警察一般不与违法行为人直接接触,而是将罚款处罚决定书面通知被处罚的人。二是警察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被处罚人如不执行警方的处罚决定,警方不能强制执行,只能按照诉讼程序向法庭提出检控。对于警方的检控,法庭审理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便宣告被告有罪,反之则宣告无罪。三是对公共娱乐场所、特营行业及司机等,实行犯规计分制,当累积扣分达到一定法律标准后,就要吊销执照。
此外,与其他国家相比,新加坡警察拥有很大的权力。比如,新加坡警察有依法使用武器的自决权。法律规定,对付以暴力抗拒被捕的罪犯,或者当警察本人或公民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警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决定开不开枪。当罪犯持枪向警察行凶,警察可以向他开枪,即使罪犯使用的是仿真玩具手枪(警察误以为是真枪),警察也可以向他开枪。如果罪犯逃跑了,危险已经不存在了,警察就不能再开枪了。警察对行凶的罪犯开枪击伤击死,都能取得警察部队总部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不受法律追究。而且,对于警察作出的开枪判断是否正确合理,不可能有个精确的天平,不宜要求过于苛刻,否则警察将无所适从。所有这些规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新加坡人民的安全和整个社会治安的稳定和秩序的井然。
恰恰正是有了如此严格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警察“苛刻”的执法才真真正正确立了新加坡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不可动摇的信任。这也是良好警民关系形成的关键因素。
一个实例的反思
一位中国政府工作人员在2007年的时候去新加坡考察学习,回国的时候在机场遭遇了一件事情。
在去机场的路上,这名工作人员看到一件制作非常精美的弓箭,属于工艺品,于是他花了35新元买下。为避免引起误会,他主动找到安检人员,询问弓箭需不需要托运,当时,3名工作人员不敢轻易下结论,于是请来了上级,这位上级要求打开包装进行检查,像防恐怖分子一样,将他的行李和弓箭翻来覆去地看,差不多20分钟,但也不表态。随后又来了两名警察,检查了大约10分钟弓箭后,又冒出一句:需要向上级请示!前后折腾了将近2个小时!
这位工作人员回国后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对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在以高效著称的新加坡,为何会让外国人遭遇如此的待遇?为什么在此漫长的过程中,没有一位工作人员对我们笑一笑?难道我们真的像是坏人?为什么主动声明的反倒会惹来一身麻烦?我很希望能有个说法,很怀念我很喜欢的那套弓箭,虽然我已经对此不抱希望,但是我还是会非常认真地告诉我的每一位朋友:别惹新加坡的警察!
他写完这篇博文后随手做了几个复制,分别发到新加坡政府网站的“家园物语”、新加坡总统府、新加坡旅游局、新加坡警察总署等部门。想不到的是,两天以后,他就陆续接到了新加坡旅游局和警署的回信,旅游局的回信有点格式化的味道,说的是新加坡欢迎再次光临,我们的邮件都将被转交相关部门去处理云云,而警署的回信则是针对这件事回的,并且是一位署名“杰西卡”的警员回复,代表署长对此表示抱歉,并表示已经对此工作环节进行了改进,保证不再出现如此低效率的问题,但是末了,代表署长还是强调,那套弓箭按规定不能带走,也不能归还给他,仍然保存在新加坡的警署国库里。当然,还有很多客套的祝福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说明两个方面:一个小小的事情进行了2个小时的调查,足以说明新加坡警察的严格和苛刻,要最大限度地保证新加坡的安全;另一方面,新加坡警方短时间内就作出回复,态度相当诚恳,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