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15.11.2014  12:07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2日通过,任命:

郭志成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严小明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钧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严小明同志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钧同志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任命郭志成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严小明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李钧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