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太原开展文明旅游行动

11.05.2016  09:23

    4月27日,由市旅游局牵头,我市成立文明旅游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动员旅游行业力量,在旅行社、宾馆饭店业、景区景点、宣传教育、规范公共场所等方面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全面提高我市文明旅游程度和游客文明素质。在旅行社方面,做好出境游客的教育引导,重点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等六关,促进出境游客不断强化文明出游意识,自觉维护国家良好形象。要求导游文明带团,带团符合规范。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游客在铁路、公路、民航、景区等地方的不文明行为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引导文明旅游常态化。

    宾馆饭店业方面,要求做到客房干净,无异味,无淫秽色情等不健康服务项目;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处理记录健全;宾馆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内容的公益性广告,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20%以上,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景区景点方面,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景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游客浏览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利的条件。加强对景区人员的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以自身文明带动游客文明。要求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杜绝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已设的坐椅、窨井盖、垃圾箱、厕所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宣传教育方面,积极响应“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提个醒”、“文明旅游随手拍” 公益宣传活动,营造文明旅游氛围,引导民众文明旅游。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旅游中有悖公德、有伤风俗、有害国家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予以鞭挞。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手段,打造文明旅游移动传播平台,实现文明旅游网络全覆盖。市文明办强化文明礼仪、服务礼仪、文明用语、文明引导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全市文明旅游水平。规范公共场所文明行为方面,在机场、车站、集散中心、出入境办证大厅等公共场所,相关单位加强文明宣传,对不文明行为制止劝阻。市文明旅游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及时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