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法治工作会议确立未来5年文化法治建设总体目标
5月19日至20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文化法治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文化法治工作。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副部长项兆伦出席。
本次会议是文化部自2006年以来又一次专门就所负责领域的法治工作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是文化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文化法治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雒树刚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文化法治建设对于完善法治体系、保障文化发展繁荣、提高文化治理能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和实现公民文化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他说,我国文化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分散到体系的发展过程,在文化立法、执法监督、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文化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文化领域的立法数量总体偏少、文化立法层次仍然较低、文化建设各领域立法不平衡、文化执法的保障仍然不够充分、文化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以及专业化的文化法治队伍尚不健全等。
为此,雒树刚明确提出了我国文化法治建设未来5年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文化法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和规范公正文明的文化行政执法体系,在文化系统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文化法治人才队伍,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治建设道路,使文化法治滞后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
雒树刚强调,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服务民生,坚持统一协调,坚持实事求是。
关于近期文化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雒树刚指出,一是要加快推进文化立法,重点是制定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协调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进程,研究修订《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着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设法治文化;四是下大力气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尽快制定关于加强文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五是加强文化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化法治机构,充分发挥相关专家、律师在文化法治中的积极作用。
项兆伦在会议总结中表示,此次会议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找准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分享了经验、增进了交流,达到了既定目标,取得了成效。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部署和要求上来;联系实际真抓实干,确保文化法治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文化法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他要求各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服务意识;在政策制定和法规起草过程中,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理念正确,符合实际,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应邀作了专题讲座。上海市文广局等5家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中宣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和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以及文化部文化法制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文化部法律顾问单位代表等130余人参加会议。(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