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方案和分工方案
4月7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在京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协调组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方案和分工方案,总结了协调组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部署。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协调组召集人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主持会议,并就两个方案的起草修改情况作了说明。协调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两个方案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受邀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介绍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情况。
会议对协调组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是推动中办、国办《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两个方案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任务督查工作。二是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做好国家指导标准的细化工作,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年”为契机,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立法进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尽快出台,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体系。四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积极培育文化领域非营利组织,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士参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营。五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统筹整合,统筹推进各部门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统筹整合力度,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六是积极推动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研究策划“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指标和项目。
会议强调,协调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经验推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一年来,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顺利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进程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进一步加大,文化惠民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创新迈出新的步伐,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文化部、中宣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科协、国家标准委25个协调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