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山西省文化厅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根据全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定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
6、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指导、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艺术类博物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拟定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审批、管理、监督。
9、负责全省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10、负责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
11、拟定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2、管理全省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省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13、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导、管理全省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年度交流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4、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山西省文化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艺术处、教育科技处、文化市场处、文化产业处、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外文化联络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13个处室。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级次 |
1 | 山西省文化厅机关 | 二级 |
2 | 山西省图书馆 | 二级 |
3 | 山西省群众艺术馆 | 二级 |
4 | 山西画院 | 二级 |
5 | 山西省文化厅创作室 | 二级 |
6 | 山西省文化厅文化政策研究中心 | 二级 |
7 | 山西省公益演出管理中心 | 二级 |
8 | 山西省艺术档案馆 | 二级 |
9 | 山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 | 二级 |
10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全额) | 二级 |
11 |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 二级 |
12 | 山西书法院 | 二级 |
13 |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二级 |
14 |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 二级 |
15 | 山西省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 二级 |
16 | 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 | 二级 |
17 | 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 | 二级 |
18 | 山西大剧院管理中心 | 二级 |
二、2016年厅系统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省直文化系统总预算收入2.45亿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2.09亿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2945.96万元,其他资金637.9万元。总预算支出2.4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48亿元,项目支出9733.9万元。
(一)人员变动情况
省直文化系统2016年预算实有在职职工1082人,较2015年净增加2人;离退休人员 462 人,其中:离休 42 人;退休450人,净增 24 人。
(二)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省直文化系统基本支出预算1.48亿元,其中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13亿元,较2015年增加2063.79万元,主要原因:
1、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产生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津补贴转入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各项计提增资及工资净增资2965.98万元;
2、省图书馆、大剧院管理中心等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引起增资及公用经费增加172.74万元;
3、2016年各单位工资晋档引起增资100.8万元;
4、2016厅机关公车改革造成公车运行费减少13万元,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加67.95;
5、退休人员2016年工资转入社保导致退休费减支1534.16万元;
6、山西画院、山西省公益演出管理中心2015年统筹实有户结余资金88.5万元予以恢复;
7、省图书馆房屋出租收入用于弥补公用经费支出200万元;
8、其他增加14.98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1、2016年项目预算安排项目39个,其中:其中经费补助类项目35个,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全省文化艺术创作;省图少儿馆古籍馆改造),专项转移支付类2个(省级非遗名录、传承人补助经费、“三区”人才工作经费)。以上项目预算共计9733.9万元,其中由公共预算资金安排9704.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安排29万元。
2 、较2015年项目预算变动情况
2016年预算由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9704.9万元,较2015年减少118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数不变项目25个,预算资金5619万元;
(2)基数调整项目9个,减少预算360.5万元,主要是:
文化管理工作经费602.1万元,较上年增加327万元
省古籍保护中心改造工程和省儿童图书馆改建工程专项资金1610万元,较上年减少1113万元
新馆免费开放及基本运行费1450万元,较上年增加394万元
(3)新增项目4个,增加预算190.4万元,主要是:
第十一届国家艺术节活动100万元
山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办公用房租赁费42万元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新疆班生均补助经费38.4万元
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办公用房租赁费10万元
(4)取消项目2个,减少预算1010万元,分别是:
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资金 1000万元
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审查平台运营维护费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山西省文化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8.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2.7万元,公务接待费53.21万元。
山西省文化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2015年减少67.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6.2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7.29万元。主要原因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厉行节约的精神,多措并举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山西省文化厅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