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1.2015  19: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4日至7月4日,山西省委第四专项巡视组对省文化厅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8月26日,省委专项巡视组向省文化厅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厅党组及时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向分管省领导作了报告。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胡苏平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文化厅党组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查出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刻反思和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逐条梳理,积极解决。使广大干部在思想上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得提高。对问题线索清单,要实事求是,核实清楚,依照规定,严肃整改,并建章立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关落实情况要适时汇报。”在《中共山西省文化厅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上,胡苏平同志批示:“责任领导一定要责任到位,认真整改,并将落实情况汇报。”胡苏平同志与张瑞鹏同志以及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就落实“两个责任”以及重点问题的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整改报告进行了审阅。副省长张复明对巡视整改工作和整改方案作出批示:“要按照省委专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加大整改力度,该纠正的必须严肃纠正,该处理的要依规严肃处理,该处分的要视情节、程度、危害严肃处分。同时,要完善规章制度,‘六权治本’,防范新的问题产生,把‘四个着力’落实到位。”张复明同志就重点问题的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整改报告进行了审阅。为了抓好整改落实,厅党组突出了以下几点:

一是及时部署安排。8月26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即刻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制定整改方案作出安排。党组成员一致表示,以坚决的态度、细致的措施、严格的作风,快改、真改、严改、痛改,改到位,从自身改起,从突出问题改起,从薄弱环节改起,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9月8日厅党组研究审定并印发《中共山西省文化厅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并以举一反三的态度,对类似问题、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方案明确整改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推进,党组书记、厅长对整改工作负首责、全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

        三是建立整改台账。9月14日厅党组会审定出台《中共山西省文化厅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分解为20个方面56条措施,其中对照反馈意见50条,举一反三6条,进一步细化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内容、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对账“销号”制,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四是党组紧抓在手。8月26日、9月8日、9月14日、9月18日、10月12日、10月18日、10月23日,厅党组7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着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

        五是从严从快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分类,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有的问题在9月8日讨论整改方案时就进行了纠正。涉及多个单位的,明确牵头单位。需要其他厅局协办的,加强沟通协调。需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的,按照程序及时请示汇报。对整改进度不快、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重点进行督促指导。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反腐败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9月14日召开党组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查找差距,查找出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性和有效性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够紧、监督缺乏有效措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情况进行梳理,建立“两个责任”工作台账,梳理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21条,厅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12条,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19条。细化了“两个责任”的任务和责任人,使“两个责任”的落实有人承担、有人检点,落到实处,实现了制度化。 

三是在厅党组领导和支持下,一段时期以来,驻厅纪检组牵头组织有关处室对省直文化系统27个单位党建、财务、人事等方面进行检查调研,召开座谈会23次,个别谈话264人次,查阅资料1039份,发现问题204件,对重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两节期间又对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四风”反弹问题及隐形变异现象。

四是启动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经省直工委批准,10月26日召开省直文化系统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班子,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组织保障。

2、关于“群艺馆‘小金库’问题存在时间长,送礼面广量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

一是省群艺馆于2015年3月31日收回全部出租门面房,并将家属院水电费代扣代缴款项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审计期间,厅党组就按照省纪委、省审计厅的要求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清退纠正,按省审计厅审计工作组要求,严格封存原“小金库”剩余资金154万余元,已与省审计厅进行联系,待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后返回原资金渠道。

二是在省群艺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针对风险点明确风险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定《山西省群众艺术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等规章制度。

三是在省直文化系统开展“小金库”全面检查。对发现带有“小金库”性质问题的4个单位,责令整改纠正。

3、关于“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得不紧、不严;2008年至2013年党组会对重大项目开支、重要资金使用上集体研究少,一支笔签字多”的问题。

一是党组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5年以来,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王儒林、黄晓薇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王儒林同志关于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工作的讲话》、《王儒林同志在省委“五人小组”听取2015年第一、二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等12次;传达贯彻省直厅局“两个责任”座谈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中纪委4月23日电视电话会等会议精神6次;传达学习中纪委《强化责任追究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通报》、《中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及省领导批示和省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件等通报6次。通过学习,受警醒  、明底线、知敬畏,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二是从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入手严抓严管。围绕艺术创作与演出活动、房屋出租、厅属单位账户管理等10个方面,排查出艺术创作、演艺经费使用、出租房屋管理和租赁收入监管等61个风险点,建立《省直文化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表》,确定责任部门、责任岗位,制定了防控措施。

三是完善和落实《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重大项目开支、重要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预算外经费支出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开展文化业务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正在配合省纪委五室调查核实。

二是制定《山西省文化厅关于规范文化业务活动的规定(试行)》,对领导干部开展文化业务工作和参加文化活动的程序、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也是文化厅历史上第一个专门规范领导干部参加文化业务活动的文件。

5、关于“党组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研究不够,解决问题不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组成员联系群众工作机制,修订《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是对厅属单位进行初步排查,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

6、关于“网络文化艺术中心新招录人员中,工资较低,没有‘五险一金’,且没有具体工作干,生活困难”的问题。

一是明确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的工作定位和职能,该中心已承担网络文化信息采集、美术馆藏品普查、地方戏曲剧种普查等工作,并按规定拨付相关经费。

二是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已办理“五险一金”开户手续,具体事宜正在推进。将根据新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工资。 

7、关于“晋剧院部分职工月工资低,达不到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一是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省演艺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深入省晋剧院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关于提高山西省晋剧院在职人员绩效工资财政负担比例及相关补助的报告》,正在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

二是在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等方面适当向省晋剧院倾斜,通过增加演出提高职工收入。截至目前,省晋剧院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161场,组织参加“历史的足迹、红色的记忆”展演和戏曲精品老区行等演出113场,向省委宣传部申报惠民演出50场,正在按进度落实。

三是督促和支持省晋剧院班子积极开拓演出市场,今年1月至9月商业演出共90余场,收入约200万元。

四是根据《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晋人社厅发〔2011〕138号),将演出补贴纳入绩效工资,规范省晋剧院职工工资构成,合理体现职工收入。

8、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存在机关个别公务员在下属事业单位兼职。自2008年以来,山西文化产业信息中心连续四任主任,均由厅机关副处长公务员兼任,成为曲线提拨途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9月8日厅党组会研究决定,保留山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现任主任职务,免去其文化厅人事处副处长职务,将人事关系从厅机关转到山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二是9月下旬对厅机关公务员是否在直属单位兼职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兼职情况。

9、关于“个别单位存在裙带关系,任人唯亲”的问题。

一是责成对此负有责任的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原院长和负有一定责任的继任院长分别作出检查。原院长在9月8日党组会上作了检查,在10月18日党组成员“严以律己”专题研讨会上再次作了检查。原院长和继任院长均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制定《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在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招聘计划、纪律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厅人事处印发《山西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文办发〔2015〕101号),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尤其是对相关回避规定作了规范和重申。

10、关于“个别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档案管理混乱,未对干部学历学位、‘三个时间’、基本信息进行审核认定”的问题。

一是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对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32名在职在编人员的档案进行专项清理,32人全部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完成对学历学位、“三个时间”、基本信息的审核认定工作。

二是印发《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晋戏党字〔2015〕21号),确定华夏之根艺术团专职档案管理员一名,强化了档案管理。

三是印发《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省直文化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文办发〔2015〕94号),于10月中旬对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个别单位人事档案缺少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有些表格无签字、无时间等;个别档案有不需要入档的材料;部分单位档案专管员业务素质比较低,没有专门档案室等方面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就加强设施建设和提高档案专管员业务能力做了具体安排,厅人事处近期将对档案专管员进行集中培训。

11、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处室机构重复,职能重叠,不利于工作开展”的问题。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结合10月14日公布的“文化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了办公室、人事处、非遗处、产业处、市场处与文化政策研究中心、文化宣传教育中心、非遗保护中心、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基本职能,理顺机关处室和相关事业单位的业务关系,提高机构设置科学性和工作规范性,更好地发挥厅属事业单位的作用。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尤其对下属单位违规财务收支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山西省文化厅财务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厅党组每年听取一次厅属单位财务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对厅属单位进行一次财务检查。

二是制定《山西省文化厅系统财务人员管理规定》和《山西省文化厅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完成对厅属单位资产及收支情况的摸底,9月起实行厅属单位资产收支情况月报制度。

三是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10月15日举办省直文化系统会计基础实务操作培训。今后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财务人员培训。 

13、关于“群艺馆‘小金库’存在8年,厅党组视而不见”的问题。

一是在按照省纪委要求进行清退纠正的基础上,厅领导再次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约谈。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正在按省纪委的要求办理。

二是在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以省群艺馆为反面典型,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在近期的专题党课、“三严三实”专题研讨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中,都以此为反面典型,对各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举办省直文化系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专家讲解有关财经政策规定,规范厅属单位经济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种财务风险。

四是根据省纪委安排,组织省直文化系统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汇编》。

14、关于“专项经费使用和支出不合理,跟踪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和动态审计。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厅属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审计。10月13日完成会计事务所招标工作。预计12月下旬完成对厅属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首轮审计。

二是对各市及省直文化系统2013—2014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对2015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计划下达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针对项目规划不到位、项目预算编制不细、政府采购项目进度迟缓、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滞后和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向各单位发出通报,督促整改。

15、关于“2012年到2014年,非遗项目中央补助经费共计6630万元,在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中,只在2013年8月进行过一次专项检查,且未将检查结果向厅党组汇报,对资金使用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制度”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10月18日听取《2012—2015年度非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责成相关处室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跟踪检查,定期更新,对重点项目和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逾期不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今后每年专题听取一次非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二是完善非遗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办法和措施,形成动态化监管、常态化检查。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使用考核、监管等措施,已送省财政厅审核。

三是完成《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目标责任和资金使用考核办法(暂行)》的制定,将在与文化部相关办法衔接完善后下发。

16、关于“核查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问题。

对于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已分类进行核查。关于省图书馆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经核查,主要是在省图书馆学会尚未改选和更换法人期间,该主要负责人以图书馆学会名义(按惯例,省图书馆馆长兼任学会会长)于2012年10月11日购置一辆帕萨特轿车,所购车辆属于超标、超规定金额购置行为,购车经费来源于学会经费,属于非财政拨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此问题已作整改,将车辆封存。厅领导对该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省直文化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关于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分院有偿提供琴房服务和出租出借教室问题。经核查,主要是在每年寒假期间,为参加省外艺术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琴房有偿服务;周六、日,为在校教师授课提供琴房有偿服务,对外出租教室提供有偿服务。收费符合省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但存在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山西艺术职业学院于8月20日对音乐分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10月15日学院纪委与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严禁违规收费承诺书,制定了《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和《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服务性收费项目公示内容》。

目前,正在抓紧完善问题线索的初核材料。处理结果将及时上报省委巡视办。

(三)意见建议方面

17、关于“进一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文化发展方向,发展、监督好文化市场,加强文化队伍建设,繁荣文化创作,推动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时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增强班子履职能力,尤其是对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扎紧权力笼子”。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六权治本”,建设强班子、硬队伍、严作风、好风气。确定权力清单22项、责任清单22项,规范工作流程,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图,并在文化厅官网公布。

二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厅领导围绕“三严三实”为省直文化系统处级领导干部讲党课,厅党组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进行了三次专题研讨。启动  “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查找活动。

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着重加强了机关党委、纪委等岗位的力量。

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王儒林书记在8月13日省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国梦”和“三个文化”主题,抓好重点剧目创作,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10部新创舞台剧于10月11日至11月1日晋京展演,包括晋剧《于成龙》、音乐剧《火花》、儿童剧《红星杨》、话剧《生命如歌》、晋剧《红高粱》、京剧《陈廷敬》、话剧《最美村官段爱平》、北路梆子《云水松柏续范亭》、舞剧《吕梁英雄传》、歌舞剧《太行奶娘》,展示了一年来山西舞台艺术创作新成果和山西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形象,在省内外引起热烈反响。

18、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尽快选强配齐厅纪检监察队伍,解决任务繁重力量不足问题。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所属文化企业的领导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及时调整群众反映强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领导干部”。

一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根据《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晋办发〔2015〕35号),文化厅实施归口派驻后,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加强派驻机构的力量,解决任务繁重力量不足问题。以机关党委、纪委换届为契机,配齐配强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厅法规处处长任机关纪委书记。

二是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督促、协助厅党组加强所属文化单位的监管及文化系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形成有效防控体系。形成了《山西省文化厅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讨论稿)》,制定印发《山西省文化厅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试行)》、《驻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和《驻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信访举报办理细则(试行)》。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直属文化企业管理,明确文化厅直属文化企业的主要职责,健全直属文化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直属文化企业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大对直属文化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四是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问责力度。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以外的其他任何工作,监督方式由过去的过程参与监督转向执纪的监督再监督,聚焦督责、查责、问责的主业。厘清问题边界,把握受理范围,严格处理程序,规范工作行为,认真受理和严肃处理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对上级转送的信访举报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受理核实。根据新的“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的处置标准,规范案件的处置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问题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

19、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本级和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在非遗资金、文化下乡、重大活动等专项经费的使用上,把好申报关、审批关、执行关。加强资金使用效果的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跟踪到位,限时整改。坚决杜绝‘小金库’现象”。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报批工作,做好资金下拨使用情况的跟踪督查。结合“三重一大”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定专项资金跟踪督查方案,由厅财务处牵头,于10月至12月开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地调研,赴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审计督查。

二是在启动对厅属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常态审计的同时,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巩固专项检查成果。

20、关于“进一步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妥善解决文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下属单位职工收入低、生活困难,院校违规收费,违规使用公车等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分析原因,区别情况,能集中解决的要集中解决,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列出时间表和问题清单,分清轻重缓急,做到逐一落实”。

一是针对文化体制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在7月中旬派调研组赴河北、河南、陕西等周边省市调研的基础上,近期结合我省实际完善调研报告,对省直院团深化改革提出措施和建议。

二是针对院校违规收费问题,责成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梳理清查收费事项,对现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内容进行审核认定,所有收费严格由院计财处统一收支管理,立即停止违规收费项目,清退违规款额合计41190元。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完善规章制度,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重新修订《关于学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晋艺职院〔2015〕3号),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出台《学生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办法》。

三是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抓好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我厅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深入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给省委、省政府、省委巡视办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要牢固树立抓紧整改、深入整改、持续整改的思想。已经整改的要巩固完善;正在进行的要抓紧完成;涉及面较广和需要长期抓的工作要深入持续地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积极配合省纪委、省直纪工委抓好有关案件和线索的查处核实工作。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六权治本”结合起来,与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和文艺繁荣发展结合起来,以这次巡视为契机和新的起点,变压力为动力,把巡视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形成加强作风建设新常态。

二要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围绕“三重一大”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聚焦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把“六权治本”和“三严三实”落实到履职尽责的方方面面。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要下功夫建设强班子、硬队伍、严作风、好风气。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上来,统一到省委“五句话”工作大局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观念,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问题,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王儒林书记关于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讲话,全面加强机关和基层单位党的建设,对党建状况开展深入调研,举办“如何当好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建设过硬的党务工作队伍,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各方面的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四要以整改落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三个文化”,抓好重点剧目创演,着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抓好戏曲传承发展,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加快推进山西晋剧艺术中心和省少儿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建设,扎实开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推进山西文化融入“一带一路”,努力开创文化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弊革风清、富民强省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51-4066130;邮政信箱太原市解放南路文源巷5号山西省文化厅;邮政编码0300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西省文化厅党组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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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山西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凝心聚力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展现新作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