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新探索
合理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但可以发挥业内优质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还可以开拓文化市场、扩大文化贸易往来。近年来,专项资金对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政策部署的战略性和聚焦性明显增强。在科学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的过程中,也逐步厘清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战略定位、阶段性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专项资金是否有效配置
然而,在当前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深度交叉、文化与科技有机融合的现实背景下,置身于涉及面广、分类复杂的产业环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误区和问题。
一是集聚效应尚未充分显现,资金分配相对分散。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统一的整体性规划,资源布局条块分割,从而导致不同部门专于自身而独立前行。共享机制不健全,使得专项数量虽然多,大量资金却被分散使用。广撒网的方式并不会带来规模效应,由于缺乏合理的产业结构为基础,反而导致有限的财政资源在无形之中被分解和消耗,事倍功半。当下各走各路的局面是产业凝聚力匮缺的表现。
二是局部统筹水平较低,重复建设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管理部门在资金统筹过程中缺乏科学规划和监督,而拥有专项资金使用权的部分单位对资金效益提升的主动性不强,从而导致局部出现一批水平低、规模小、效益差的工程项目。尤其是个别地区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缺乏对周边环境和民众活动的考察,导致资金被损耗在高建设成本、高人员成本、高采购成本的低效工程上。缺乏群众互动的项目成了花瓶,脱离群众需求的建设成了摆设。
三是管理模式缺乏创新,绩效考核亟待完善。由于专项资金扶持对象的数量庞杂,审核部门对资金申报金额的真实度难以把控,对使用过程的规范性难以监督。为获取更多的中央财政补助,一些企业和机构对金额、能力、成果夸大呈现,甚至弄虚作假,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效能发挥。
当资金分配到企业后,它基本脱离了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管。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导致项目很难被量化地评估,如果说实体建设的成效是具体的,文化领域的收获却相对抽象,这一产业的管理模式需要注入创新型思维。审核部门缺乏科学可持续的绩效考核体系,于是被扶持的单位缺乏可参照的标准,负面效应往往从起点开始循环,直到影响全局的价值提升。
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
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不断探索新思路,完善具体政策。
一是要优化资金投入结构的专业性,建立动态协调机制。所谓专业性,是指专项资金的投向既要趋近市场最直接的需求,又要通过管理环节的逐层优化来协调分配。一方面,项目投向要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目的是激发产业的原动力,鼓励企业和机构创新。另一方面,在最终选定项目环节,专业性体现在严格、细节化的标准中,要求被扶持的对象在获取资金分配前提供详实有效的项目计划以及细节化的资金预算等。
由于文化产业鼓励发展原创文化产品和业态,各单位对创意、理念的构想种类纷繁,严格、细致的把关是降低财政资金风险、防止文化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这要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协调标准是动态的、兼收并蓄的。
以往投资先行的资金投入模式,常因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偏差或偶然,最终难以实现预期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而中央财政部门也确实很难在申报阶段准确预知项目的实际成果。因此,前期投入加后期阶段补助的动态结合,能以审核、激励的方式让资金分配更合理。同时,阶段式的分配给予了被扶持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调整方向的机会。动态、分段式的协调机制会相应地增加政府监管的成本,可对于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结果的实效性而言,如此专业化的结构调整是“物有所值”的。
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资助环境,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作用。为了保证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公开、公正的透明度,需要引入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监督调整分配和使用过程中不合规、不合理之处。政府应在此思路下,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申报、选定、考核过程的公开程度,尤其是对财政预算部分的透明度,应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
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首先,开通便捷的网络申报渠道,为更多有条件的单位提供便捷、快速的申报入口,丰富资金扶持对象的种类;其次,让社会各界参与到围绕资金分配的利弊讨论中,可以集思广益降低资金被浪费的风险,唯有融入市场才能真正获得成长。
三是培育领军型文化企业,实现标杆影响力的辐射效应。领军型文化企业或机构并不一定是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而应该是那些与时俱进、最具潜力的。这要求专项资金拥有“前景式”思路,重点扶持那些高融合性、带动性、引领性的项目,尤其是能将文化与科技、传媒相融合的项目。
根据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名单,被资助数量排名前三的项目类型分别是:对外文化贸易、文化金融、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其中,排名第一的对外贸易发展类项目总数达135个。我国文化贸易整体水平较低,最显著的逆差体现在核心文化产品的缺乏,这意味着我们急需国际化的领军企业。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调整专项资金的分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饱含原创潜能的领域中,重点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广、潜力大、具有辐射效应的标杆项目,以此促进革命性影响力的企业诞生。
四是引入科学的绩效评估监管机制,促进规范与效益协同并进。改善“重分配、轻管理”的模式,需要引入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估机制,以绩效为导向实现资金的预期目标。绩效评估要求责任中心制,明确分配与使用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以科学的评估体系对项目监督和跟进,评估结果要纳入后续资金分配中,并根据有关规定记录备案。其次,建立奖惩分明的管理制度,以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取得相应效果的单位予以褒奖,对存在违规违纪或未达标的单位进行惩罚、追究责任。只有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绩效评估机制,才能使得专项资金更具有针对性,更利于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郭万超系北京社科院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许飘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