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书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谈判公告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就“文书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文书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
二、项目编号:TYYDJ2015-055_3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分为一包:谈判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129,600元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干部人事档案 | 200 | 人 | ||
2 | 干部人事档案盒 | 200 | 个 | ||
3 | 文书档案盒 | 100 | 个 | ||
4 | 档案数字化单机版软件 | 1 | 套 | ||
5 | 文书档案(2003-2014年) | 1 | 套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书、人事档案整理和档案整理相关设施配置、服务质量承诺、安全保密措施以及档案数字化软件的售后服务承诺等
3.服务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4.服务地点: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请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报价截止日期前2014年或2015年最后一次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纳税证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内任意一个月报价人纳税证明);
7.提供经山西省保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5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6室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6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0351-2610034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红沟路146号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030399,18234196670
联系地址: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