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敬老院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7.11.2014 11:1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1月16日,记者从山西省法制办了解到,我省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政府性基金管理,敬老院等项目可免征或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据了解,凡在我省城市(指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包括翻修后超过原面积30%的建设项目)各类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学设施;老年公益活动设施、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慈善救助服务设施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共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住宅除外);军事设施及营房建设项目(不包括军队招待所、军队在职人员住宅楼和以军队名义举办的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等。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文化、卫生、科技、体育设施等非营利性项目,减收30%;大学、中专、技校的教学设施减收30%;高等学校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建设项目,减收50%;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公检法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减收50%等。(记者 赵彩萍)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7.11.2014 11:12
故
事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