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教法函〔2015〕22号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厅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创优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加快依法治教进程。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涉及行政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文件精神;
(二)宣传《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
(三)宣传开展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探索和创新情况、取得的突出成效;
(四)宣传在开展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
(五)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实施“六权治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宣传方式
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有关媒介,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宣传工作:
(一)组织全厅公务员及厅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法制培训。组织厅有关处室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
(二)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工作。
(三)认真做好山西省教育厅行政权力清单的学习宣传工作,编制山西省教育厅权力和责任清单流程图。
(四)通过平台做好10所高校章程的报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对活动要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请各处室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法规处。
联系人:马志超 文丽芳
联系电话:0351-7676373 0351-3046561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