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教科文委到苏州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立法调研

20.06.2014  12:16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王慧芬带队,教科文卫委会同省文化厅,赴我市及吴江区调研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吴江区横扇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苏州市和吴江区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我市及吴江区有关部门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草拟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稿)》和省文化厅正在起草的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条例中需要重点规范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市文广新局,吴江区政府、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博物馆,以及松陵镇、盛泽镇文化站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调研组对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苏州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以2011~2013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整体推进、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的新阶段。近年来,苏州市在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法规体系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苏州市民办美术馆管理办法》、《苏州市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很好的探索,积累了实践经验,值得全省学习借鉴。调研组要求,在省条例的制定过程中,要能够省、市联动,上下共同探讨研究,并充分吸收苏州的实践经验,为出台贴近区域实际、操作性强的,真正能够促进公共文化发展的高质量法律法规而努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强等会见了王慧芬副主任一行。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