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教 教什么 我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有了准入门槛
编程、机器人、科学实验……目前,市场上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多了起来,家长如何才能选择到规范的机构呢?3月1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我省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促进全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是国家机构以外的企业、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相应条件。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科技类校外机构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指引》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等都作了严格规定,如“行政负责人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有3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不得兼任其他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同时,对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也作了规定,“聘用师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能力证明。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教研人员。”
按照规定,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独立使用的固定场所。培训对象含有12周岁以下学生的培训场所,不得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
培训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课程设置应以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办学科类课程内容。
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对经年检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许可证书,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指引》自3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施行前已经设立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按此规定要求重新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