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分五大类 类型不同要求不同
16.06.2017 17:22
本文来源: 教育局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近日公布。我省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分为五个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同时,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将作为直接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重要依据。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分为五个类型,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职称办)共同确认;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专职从事辅导员(班主任)教学工作的教师;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的教师。
为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鼓励潜心研究、长期积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我省鼓励各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学科顶级期刊目录,将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作为直接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重要依据。
以晋升教授为例,教学成果方面,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或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前4名等;获得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第1发明人),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500万元以上);在产学研合作及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普及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等。
对于高校讲师,则规定其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聘任为讲师;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非双学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本文来源: 教育局
16.06.2017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