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教学设备 (十七) 项目、(十八)项目招标公告
经山西省政府政府采购处批准,我院对长治学院教学设备(十七)项目、(十八)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学院教学设备(十七)项目、(十八)项目
二.项目编号:czxy-2014-017-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一、植物多样性与保护生物学设备 | ||||
编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1 | 植物气孔计 | 台 | 1 | |
1-2 | 植物图像分析仪系统(全能型版) | 套 | 1 | |
1-3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套 | 1 | |
1-4 | 抑菌圈测定仪 | 台 | 1 | |
1-5 | 多功能细胞电转电融合仪 | 套 | 1 | 进口 |
1-6 | 自动电位滴定仪 | 台 | 1 | |
1-7 | 自动核酸蛋白分离层析仪 | 套 | 1 | |
二、太行山生物多样性与保护重点实验室设备 | ||||
2-1 | 气相色谱-触角电位联用仪 | 套 | 1 | 进口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
4、交货地点:长治学院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26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8: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长治学院教务处设备科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月27日下午4:15
地点:长治学院1号教学楼403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学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联系人:韩华0355-2178012,王兴0355-2178090
长治学院 | |
2015年0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