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
10月13日上午,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环境保护、开展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和促进气象事业发展等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副省长郭迎光、王一新、刘杰,省政府秘书长廉毅敏参加。
会议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政府责任,严格企业义务,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强源头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规划环评和环境准入,严控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要坚持综合施策,统筹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切实抓好大气、水和固体废弃物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大力改革创新,完善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创新排污权交易、生态文明考核、生态保护红线等机制,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水平。会议原则通过我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决定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开展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是有效监督评价政府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有效开展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会议通过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决定授权省发展研究中心按照试点先行的要求牵头实施。
会议认为,多年来,各级气象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防灾减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工作对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合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温室气体检测与节能减排支撑能力建设、气象信息化建设、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和基层气象台站基础条件改善等六大工程,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气象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