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化解电梯收费矛盾 家住一层该不该交电梯费
昨日,晋阳街裕丰花园的一位业主向本报热线反映,她住在一层,尽管不用电梯,但物业部门依然向她收取电梯费。这位业主质疑,不用电梯为何还要交电梯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一层被收费
来电者傅女士在晋阳街裕丰花园3号楼1单元一层有一套房子,几年来,物业部门每年都会向她收取电梯费。按照物业的收费标准,傅女士每年要交250多元的电梯费。
傅女士介绍:“我的房子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电梯费折算下来为每平方米每月0.175元,尽管比楼上的住户要便宜不少,但毕竟我是一楼,几乎没有乘坐电梯的需要,所以我仍觉得电梯费交的有些冤枉。”
全市啥情况?
就这一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家住北中环晋建中环花园的苗先生介绍,他们小区一层的住户要交电梯费,但只是象征性收取;北中环街荣兴天平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则介绍,他们小区一层是要收电梯费的,按照阶梯式收取,几层为一个收费标准,越高层费用越高;朝阳街景泰花苑小区,物业公司则不收取该小区一层住户的电梯费;而经园路鑫四海小区B座的郭先生介绍,他住在2层,电梯通过但不停,所以他不需要交电梯费。
对于收取高层住宅一层住户电梯费的问题,市民杨女士表示,一楼住户电梯肯定用得少,应该适当减免,但二楼以上可以统一收费标准。市民孙先生建议,从技术上讲电梯完全可以设置为二三层不停的方式,这是最简便易行的办法,这样低层业主不必缴费,楼上住户上下快捷,并且还能减少电梯损耗。市民常女士则表示,电梯是所有业主的电梯,不能单纯地以使用频率来折算收费,她认为所有业主该一视同仁,费用均摊。
两收费方式
那么,我市对收取高层住宅电梯费有相关规定吗?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并价服字(2014)67号文件附件五《关于电梯运行服务费的规定》中指出,我市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4元,规定说明,1.本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2.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在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基准价楼层,选定基准层后可上增下减,系数和为零;3.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按户收取,但均价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每月每平方米0.4元。4.电梯运行服务费不含电梯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费用。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文件中包含两种收费方式,具体为:第一种,经业主大会同意,所有业主不分层次执行统一收费,但单价不得高于每月每平方米0.4元;第二种,选定基准层(比如30层的住宅楼,可选定15层为基准层),上增下减,对应层次单价之和再除以2,得数不应大于0.4(比如顶层和底层单价相加再除以2,得数不应大于0.4)。
律师这样说
记者随后又向法律界人士进行了咨询。黄河律师事务所杨贵明律师从法律层面解释: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电梯与小区内的绿地、树木等一样,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楼的住户和其他楼层的业主占有相同的份额,应当缴纳电梯费,并且电梯运行服务属公共性服务,并不是只供部分业主享用的特约性服务,不会因为有些人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降低。因此,一层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我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两种收费方式,杨贵明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区别对待业主,免收、减收一楼业主的电梯费,兼顾了法与理,更能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对于化解电梯收费矛盾能起到积极作用,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