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组织收听收看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

31.12.2015  12:35
 

为迎接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12月29日下午,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人大法律委、环资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视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人大城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发改、经信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环保局机关全体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区)环保局领导在阳泉分会场参加会议。

沈跃跃首先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专门对贯彻实施新《大气法》作出的重要批示。张德江强调,要严格落实法律的各项制度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污染防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沈跃跃指出,新修订的《大气法》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充分认识新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新《大气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防治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发言中指出,新《大气法》抓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主线更清晰,重点更突出,内容更完备,管控措施更严密,公众参与更畅通,体现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新法各项规定,依法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了新修订的《大气法》的亮点和创新,并对今后的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介绍了相关工作进展,对贯彻落实新《大气法》作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