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支队抓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29.07.2015  12:05

 

忻州支队强化举措,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忻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高位部署,全方位凝聚战力。“第一时间”印发通知。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忻州范围内部署开展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开会部署。提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场所的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并与相关部门商讨、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及措施,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落实。“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提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场所的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并与相关部门商讨、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及措施,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落实。   整合资源,拉紧消防防控线。部门联合排隐患。各地公安、教育、民政、卫生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对乡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立的上述单位场所开展检查。截止目前,彩钢板建筑1300平方米,其中养老场所拆除200平方米,建筑工地拆除1100平方米。借力网格抓巡查。充分发挥专兼职网格管理员全力投入到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网格管理员始终坚持“一日双巡”制度,严格排查,并将巡查情况利用工作手机,及时上传到消防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切实增强火灾隐患发现和督促整改的针对性、时效性、完成性。自纠自查保平安。指导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中,坚持“四个必须”工作标准,即隐患整改必须全程跟踪督促、未按期整改隐患必须媒体曝光、重大隐患必须政府挂牌督办、短期内难以整改区域性隐患必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截止目前,忻州市共检查社会单位2473家,发现火灾隐患3436处,整改火灾隐患314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79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19家,三停37家,临时查封36家,罚款1145500元,拘留19人。 创新模式,扩大宣传覆盖面。部门组织拓培训。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工作,教育部门切实加大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四个一”培训活动70余次;民政部门积极结合“九九平安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培训30余次;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对“五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5余次。消防部门深入单位场所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120余次,培训员工3000余人。媒体网络齐发力。支队积极与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建立火灾隐患曝光协作机制,高度聚焦忻州消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报道工作,开设专栏、专刊,发布专项信息100余条。充分利用忻州官方微信平台、官方微博发布权威政策法规、安全防范提示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宣传信息,网管员负责实时引导社会舆论,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全力构建固定网络宣传阵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携手共创宣消防。积极联合公安、教育、文化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设置公益广告牌等形式,不断拓宽消防宣传覆盖面。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消防宣传模式,广泛发动消防官兵、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及社区、村委会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上门入户”的形式,指导督促各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逃生技巧等消防安全图示,全力提升各场所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四个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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