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

10.04.2015  11:19

我省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

4月9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今年我省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将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和100元,提标后省级财政对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2400元和1530元。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算起。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之一,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4年,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130元,达到2200元、1430元。

今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提标政策的基础上要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切实强化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合理调整确定本地区五保供养标准,积极筹措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记者 杨文)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