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还需擦亮眼
24.11.2014 17:10
本文来源: 公安局
每年“双11”过后是网购用户的投诉高峰期,据统计,投诉量约是平常的1.5倍。除了出现假价格、假货现象外,电商购物还可能出现售后服务不到位,无理由退货不成功的问题。对此,警方提醒消费者要用好手中的法律和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收货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今年3月15日起,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消费者网购后,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所以,广大消费者网购后,对已经到手的“宝贝”无论有何种原因,均可退货。
二、验商品拆包装不能作为拒退理由。
最近工商总局约谈多个电商平台,明确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相关问题。要求排除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换的商品都要说明理由、明确标注,表主要落到具体的商品上。此外,明确“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检查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
三、网购平台有先行赔付功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4.11.201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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