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晨报: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企业或入“黑名单”

26.08.2014  17:43

      晨报讯 (记者 梁耀华)8月22日下午,在国家工商总局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巡回宣讲太原报告会上,主讲人厦门市工商局外资处副处长汤丽丽透露,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
      今年2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今后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成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之后,企业相关人员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年度报告。”汤丽丽表示,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之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部门不再进行处罚,但要被列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当中,企业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负责人。3年内,相关行为如果得到纠正,企业将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相关信息不会被删除。如果3年内仍未纠正,相关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汤丽丽提醒与会企业代表,对于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相关人士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就可“做”;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就可“做”。
      会后,省城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做”,可以理解为企业向工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