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国土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15.03.2017  19:36

为有效解决我省国土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等问题,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国土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就加快国土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 全面执行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要求各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国土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作为落实财政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积极作为、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根据责任分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尽早安排各项目开工。各市要在收到省级转移支付资金30日内,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县或具体使用单位;各级项目实施部门要列出详细项目清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以前年度已安排资金尚未支出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梳理,尽快消化存量资金。

三是着力加强项目前期储备。 对国土专项资金支出实行限时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实行项目“下评一年”制度,加强国土资源项目储备,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要提早组织申报、评审和论证,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实现国土专项资金预算及时、均衡、有效、安全执行。

四是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工作需求,对国土资源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财政资金和其他重要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