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三项措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

03.03.2015  20:07

一是实行“竞争立项”。制定《山西省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竞争立项实施方案》,使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机会申报,公平公正参与竞争。

二是实地考察项目,把“实地考察前移”作为评审的重要环节。在项目选项准备阶段,采取经省财政厅驻各市财监处审核、农发办项目初审、聘请行业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深入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情况的步骤,实地考察评价项目设计的合理性。

三是公开择优立项。制定《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评审原则和标准》及《项目评审打分细则》并在评审现场公示,接受市、县参会人员和项目单位的监督。项目评审首先由相应的行业专家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审,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其次,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听取企业法人现场汇报、答疑,评审组对每个项目集中评审讨论、综合评价、打分排序;最后,择优立项,保证立项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