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

09.06.2014  21:06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晋中市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的关键阶段,面临着太原晋中同城化和全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对法治能力、法治环境、法治保障、法治秩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法治晋中”建设要求,进一步发挥法治在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建设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根据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机关实施“法治护民”、“法治育民”、“法治便民”工程。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委政法委负责人。
      问:请谈一谈决定实施法治建设“三项工程”的背景和意义。
      答:近年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来抓,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带头守法,执法质量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增强,带动了全市法治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法治晋中”建设的宏伟目标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法治的权威地位有待进一步巩固,法治的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培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迫切需要我们紧密结合晋中实际,以更新的理念、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定位,全面审视和谋划新时期的“法治晋中”建设。实施法治建设“三项工程”, 就是要紧扣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水平、强化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为民执法服务能力三个重点,努力实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与晋中实际的有机结合。
      问:实施法治建设“三项工程”的目标是什么?
      答: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将法治建设“三项工程”作为法治晋中建设的重要载体和龙头工程,提升办案水平,强化法治意识,搭建服务平台,确保实现“双提升”、“双下降”的目标。“双提升”,即办案期限内结案率、人民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双下降”,即信访投诉率、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率进一步下降。努力打造我市法治建设的品牌工程,努力把晋中建设成为人民满意度较高的法治城市,创建全省法治建设的先行区。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法治建设“三项工程”的具体措施。
      答:要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主线,大力实施“法治护民”工程。要深化执法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和落实政法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建立体现司法全面性、全程性和实质性公开的制度体系。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能够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并健全执法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个环节严格、规范、可查、可控。要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要强化执法监督,采取组织政法机关自查、抽调法律专家评查、移交检察机关评查等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调研,主动作为,强化落实,深化司法改革。要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倒查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严肃查处冤假错案背后的执法不公、不廉等问题。要加强人才保障,提高执法司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能力。
      要以强化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目标,大力实施“法治育民”工程。要维护司法权威,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要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将坚持法律传播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种文化传媒优势,大力开展以行业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为基础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学会和法学教育机构、行业团体和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繁荣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法治晋中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大力推进基层法治服务阵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城市法治文化广场、农村法治文化集市、城乡法治文化大院等有效做法,积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践。
      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为原则,大力实施“法治便民”工程。政法机关要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创新便民措施,高效服务群众,通过实实在在地抓好每一件事情,扎扎实实地解决每一个难题,让人民群众从法治建设中得益受惠,渐进积累成效。要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要积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明确条件、细化标准、规范程序、落实经费,统筹解决相关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大力加强和拓展民生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群众接受法律援助。拓展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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