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冬季行动”落实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

03.02.2016  10:01

 

晋环发〔2016〕1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推进“冬季行动”落实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 “冬季行动”任务分工》和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开展“冬季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15〕165号)要求,全省环保系统从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4月底,全面开展“冬季行动”,为深入推进此项行动,落实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前部署,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总体要求

冬季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六权治本”要求的新实践,是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新举措。全力推动“冬季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变“冬闲”为“冬忙”,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敢作为、善作为、有作为,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开创我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争取时间、打好基础、赢得主动。

二、细化主要任务,突出行动重点

按照省政府《“冬季行动”任务分工》,省厅要对全省性的专项行动和共性指标抓好落实,及时报送情况,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深入实施。有关分工如下:

在项目推进方面,对已经签约但未落地、已受理但未审批项目大起底,逐个查清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特别是在非煤产业抓紧谋划一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处负责)

在企业帮扶方面,实施一企一案、一业一策的帮扶政策,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特别要摸清成长性好的新兴企业和项目,实施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积极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项目管理处负责)

在“三去一降一补”方面,对照“六大发展”理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准自身短板,特别是要找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方面的短板,按照“短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提出针对性的补短补课措施,并加快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处、建设项目管理处、污染防治处、水污染防治处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负责)

在城市工作方面,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和宜居性,特别重视解决空气污染、垃圾围城等“城市病”。(污染防治处负责)

在生态治理方面,因地制宜实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着力解决我省水少、水脏、水远、水漏、水失“五水”问题。(水环境保护处负责)。以雾霾治理为重点,控煤、治污、管车、降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污染防治处负责)

在“六权治本”方面,进一步落实“两清单”制度,优化“两张图”流程,规范“两平台”建设,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体系建设。把实施“六权治本”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事项有机结合起来,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倒逼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效率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审批处和人事处负责)

在“两个责任”方面,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考核。围绕解决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机关党委负责)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环境督察处负责)

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我厅已将9项重点任务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及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4个方面积极推进: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完成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安装烟粉尘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运行。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全省381个重点流域规划治理类项目,加快进度,项目完成率达到全国平均进度要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重点项目要实现全面开工建设。

在总量减排方面,全省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开率达到75%。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阳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朔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平鲁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4个项目投入运行,形成减排能力。

在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95%。涉重金属企业必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结合我厅实际,我厅共梳理出32项重点工作任务。各项任务的任务名称、工作要求、分月进度、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见附件。请各处室、各单位认真对照落实。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考核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晋环发(2015)165号文件精神,省厅“冬季行动”领导组的组长由郭长青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刘军、王学东、刘大山副厅长和刘西丹副巡视员担任,领导组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冬季行动”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纪委),具体负责“冬季行动”的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调度统计及日常事务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刘军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厅办公室、人事处、督察处、机关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

1.综合组。设在厅办公室,组长侯向军,主要负责“冬季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2.任务推进和督导组。设在督察处,组长杜斌,主要负责省厅“冬季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和督导考核工作。

3.考核组。设在人事处,组长胡早,主要负责省厅“冬季行动”的工作业绩考核工作。

4.监察组。设在机关党委(纪委),组长闫文斌,主要负责开展“冬季行动”成效监察以及实施过程中负面典型的问责查处。

5.宣传组。设在省环境宣教中心,组长李景平,主要负责“冬季行动”的宣传舆论工作。

二是加大督导考核。省厅将“冬季行动”部署的重要内容将纳入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冬季行动”开展全过程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抓落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抓落实不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要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办法(试行)》追究责任,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各责任处室、单位于每月24日前按时向督察处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任务结果报厅领导审定后,以红绿黑旗进行评价,按月张贴于一楼行政大厅予以公布。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冬季行动”方案中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将通过省厅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总结宣传“冬季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党员好干部,曝光批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假作为的现象,推动形成积极作为、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各市环保局要按照要求,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做好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附件: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冬季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