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 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晋农机科便字(201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晋科函〔2015〕46号通知,2015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局2015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请尽快登录山西省科技厅网站查看具体通知要求
1、装订成册的全套书面推荐材料一式4份(其中1份为原件,请在《推荐书》首页左上角注明“原件”)。
2、刻有多媒体汇报材料及“山西省科技奖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电子数据(“导出文件夹”)的光盘一式2份,“山西省科技奖励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简介”纸质材料一式2份。
3、推荐书(包括推荐意见)和成果登记导出数据的电子版。
4、推荐项目公示无异议的报告1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时间
推荐材料和数据电子版,务于2015年7月3日前报送省局科技处。
三、其它事项
1、推荐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和技术发明类奖的项目,请按通知要求尽快进行国内外查新。
2、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和推荐书中所填写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技术性能指标、应用引用情况等数据相符。
经济效益证明包括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
应用证明中应用项目名称、应用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应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用起始时间、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应填写完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3、申报奖励的项目,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自然科学类: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
(2)技术发明类: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推荐单位、项目简介、推广应用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3)科技进步类: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推荐单位、项目简介、推广应用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4、申报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需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一式2份),每个推荐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得超过3人,原则上只限评审专家与被评审的候选人、候选单位或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在推荐时书面提出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术观点不同、同行竞争等不得作为申请专家回避的理由。
联系人: 申珂
联系电话:0351-2023093
E-mail: [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农机局科技处
201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