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绘就“均等化”蓝图 2018年基本消除“择校”现象

03.09.2016  03:39

省府发布“十三五”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何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山西实现这一目标有哪些具体措施?广大群众如何受益?9月1日,省政府发布《山西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从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展现"均等化"美好蓝图。

消除“择校”现象

一直以来,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水平的不均衡,导致了“择校”现象难以杜绝,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进入“名校”而煞费苦心。

今后,我省将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考核、奖励、问责和复查制度,确保到2018年,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基本消除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群体间的差距,基本消除“择校”现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全部达到国家底线及省定基本办学要求。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残疾人免费培训

就业难,对于残疾人、失业人员、转岗职工等群体来说,实现就业似乎更难。

今后,我省将全面实施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研究制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后的援助办法。

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

此外,我省将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就业、辅助性就业等服务,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

社保实现全覆盖

今后,我省将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大幅提升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基本实现法定人员社会保险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障的重点将向困难人群、大病患者倾斜,逐步降低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费比例。制定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实现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此外,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等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提高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

让农民工有房住

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我省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实行先提后贷,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此外,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将由城镇户籍家庭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主要通过购买和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支持和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农民工)解决住房问题。

我省将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其中,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实施危房改造的残疾人家庭提供基本生活用品。

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十三五”时期,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全覆盖。(记者李涛 实习生乔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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