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积极拨付资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12.06.2014 17:03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建造的房子,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工作,有助于缓解能源紧缺矛盾、改善人民生活工作条件、减轻环境污染。
“十二五”期间,中央下达我省2000万平米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任务,为推动任务进度,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我省既有居住节能改造资金1.4亿元,经测算可改造面积1096万平米。“十二五”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省级财政配套资金4.2亿元。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2.06.2014 17:03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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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