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对象
以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请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标题格式为:“××确认参加山西省气象局××单位面试”。邮件内容为:《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电子照片,登记表和电子照片的文件名统一为“报考单位-姓名”。
届时如未确认的,经进一步核实后,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请考生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气象局801会议室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5号(太原市政府旁边)。
交通路线:从太原火车站乘1路公交车到新建路口换乘807路公交车到西羊市口下车即到。
从太原火车南站乘807路公交车到羊市街西口下车即到。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未与有关用人单位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9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山西省气象局科技大楼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5号(太原市政府旁边)。
4、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若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4076421
附件: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面试名单.xls
山西省气象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