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今年山西中小学招生有变化 请注意这五个关键词
省教育厅新近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释出明确信号:今年我省小学入学仍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民办中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3月21日,记者整理出了《通知》中的五个关键词。
关键词:免试就近
《通知》明确,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关键词:控辍保学
今年我省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键词:阳光招生
《通知》要求,各市要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公办民办比例适度合理、高中办学条件全面达标的要求,科学确定普通高中总体招生规模和分校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已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停止安排招生计划;不足200人的,由各市制定时间表适时停招。
关键词:民办中小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
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普通中小学设置标准合理控制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办学规模。按照省定办学标准,重新核定所属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规模轨制,确定2020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审批地与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的,按照审批地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招生。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不得跨县域招生;未超过的且确需跨县域招生的,必须经审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且不得跨市域招生。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市招生。确需跨市招生的,由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双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协商提出跨市招生计划,并报请省教育厅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总数,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各市或县(市、区)要建立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平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
关键词:零起点教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类型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长生招生学校及数量、具体办法、招生程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