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民众正确110报警方式
110受理报警、求助的范围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规定了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了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急、难、险、重”四字,公民经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不要随意拨打110,更不能无事拨打110取乐或恶意骚扰。
拨打110注意事项
1.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简明扼要陈述情况,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目前状况等。如果是发生了案件,要说清歹徒的人数、特征,携带什么凶器,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如果是求助,要讲清楚求助的原因。
2.报警时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突然发生的事(案)件导致自己紧张而言语不清。如实反映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
3.拨打110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与你保持联系。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更不要随意翻动。
几点提醒
1.如果你身边没有电话,或者遭遇到现行侵害情况危急,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或是到距自己最近或最方便的公安保卫机关报警。如果在报警途中遇到巡逻值勤的保安队员,也可以向他们求助。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便于保卫部门出击。
2.万一你遇到歹徒的袭击,无法报警,或因身体行动不便,要及时委托家人或周围的同事帮助报警。对一些非现行案件,也可以通过书信的形式报警,注意书信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
3.对谎报警情或者拨打骚扰电话的,警方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