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我省企业10月起开始报送年报
08.10.2014 17:25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本报记者 关静
昨日,山西省工商局宣布,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我省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根据《条例》,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2014年度报告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自2015年1月1日起,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14度报告。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8.10.201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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