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孩子报名上小学得证明姥姥是妈妈的妈妈

28.04.2015  12:07

   请随记者来看看那些奇怪的证明吧

  “我今天去给小孩上小学报名,结果需要证明我是我妈的女儿!”4月20日开始,省城小学开始入学登记,4月24日市民李女士拨打热线,反映她在给自己女儿登记上小学时,遇到自己的户口和房产证户主不是同一人的尴尬。还好,她有1982年的独生子女证,终于证明自己和妈妈的关系,报名成功。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4月20日是省城小学入学登记的第一天,一大早,家住长治路的李女士赶到小学报名点排队。10时许,终于排到她了,开始证件审查阶段。房产证、出生证明、户口本、疫苗接种本,李女士一样不少摆了上来,还有各自的复印件。老师看了一遍表示没问题,可是第二次核对时,发现房产证显示是张女士(李女士的妈妈),而户主则是李女士。登记的老师核查后,“你和张女士是什么关系?”她被要求证明自己的户口本户主和所属的房产证户主之间的关系。

  虽然都是同一个地址,但是户口本的户主是李女士,房产证名字则是妈妈张女士的,而李女士妈妈的户口则在桃园北路。“我一下子就蒙了,2005年毕业工作后落户到这儿时,就被派出所要求证明和大红本户主的关系。”李女士说,她回家跟家人一商量,幸好,她的1982年的独生子女证一直保存完好。4月24日,李女士拿到了1982年由“太原市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组办公室”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李女士终于给自己女儿登记成功,证明了孩子是她姥姥的外孙女。

   延伸采访

   这些证明,你碰到过吗?

  其实,必须证明自己的亲属是亲属,类似情况并不少见。而一些其他必须开的证明,有时候也出乎人的意料。记者采访搜集了其中部分案例。

   想办低保得证明自己是爹娘的儿子

  小张的羊年春节过得可谓揪心,本来想趁着过年之前到天津办个事,谁知道碰上了低保审查。小张老家在太原市某县,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家里经济比较困难,父亲向村委会申请了低保补助。今年正赶上市政改革,低保要实行网上统一登记,需要申请户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县里还规定了截止日期是到2月14日。小张去天津坐的是火车,因此身份证不在家里,而事情也没办好,暂时回不去。

  小张的父亲到县民政部门提供家人的身份证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户口本。可是小张念大学时户口早就迁出去了。随即,小张父亲就问工作人员可不可以让村委会出具证明?然而得到的答案却是:要么身份证,要么户口本,其他都不行。小张父亲又追问,那这会不会影响到家里其他人的低保申请?工作人员说不会。没办法,张父只得放弃了小张的申请。可以想到,回来之后小张被父亲痛骂了一顿。

  没想到今年三月份,小张回家让父亲去办低保证明。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小张的父亲,他们家的低保只有第一季度的,因为2月份审核时没有小张的身份证,可能怀疑他们家虚报人口,便取消了他们家的低保资格。小张父亲急了,明明之前说不会影响到家里其他人的,结果却一个人都没了。问工作人员怎么回事,工作人员只说是上面的安排,他们也不清楚。无措的张父回家后,向家里的亲戚述说情况,家里的亲戚商量了一下,让小张父亲再次到县民政局问问情况。

  县民政部门总算相信了,正好有部分地区的低保审核还没有结束,将小张的身份证拿过来审一下,如果通过就行了。就这样,他们家的低保总算重新办上了。“办好了低保,我爸再也不会训我了!”小张憨憨地说,就因为当时没身份证,差点让一家人的低保都没了,开各种证明都不行。

   保险理赔得医生开具的意外伤害

  李先生今年35岁,常年上着平安的一种万能险,有一次打球伤到了左臂,却因为自己的保险里没有意外伤害险,所以上千元的医疗费都自己掏了。去年国庆,李先生给自己的人身保险里添加了意外伤害险。

  今年2月13日,李先生在给自己单位搬运货物时,不慎扭到了腰部,当时就觉得动弹不得。次日去了一家三甲医院骨科做了检查,医生诊断为腰肌劳损。各项医疗、拍片费用共计1600元。可等李先生找到保险公司报销费用时,对方要求诊断医生出具“腰部意外受伤”字样的诊断书,不然一分钱也拿不到。

  于是,李先生再次找到了主治医生。对方表示,“我只能证明你现在是腰肌劳损,但是不是腰部意外受伤导致的,我哪里知道?”李先生很是无奈,我怎么证明自己是腰部受伤的?对了,当时一起搬东西的同事能够证明,他找见同事,写了证明材料,盖了单位的章,去找到主治医生,他才非常不情愿地开具了“腰部意外受伤”的证明。李先生拿去保险公司,拿到了1200多元的保险款项。事后,李先生感慨:难道非要自己身上安装一个监控器,自己多会意外受伤,就能直接用视频资料证明了。

   给拖拉机加柴油得派出所证明不是干非法的事

  老王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今年眼瞅着春耕就要到了,于是计划着去加油站买点柴油。但是去了加油站却没人卖给他,非要他开证明是要用于拖拉机,不是干非法的事。老王又跑了几家加油站,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加油站不能保证老王买柴油只是用于拖拉机,万一出了啥事,这责任谁也承担不起。去了派出所,民警说不能开这种证明。折腾了一天,老王没有收获,哭笑不得,“咱就给拖拉机加点柴油,怎么跟干不干违法的事扯到一起了呀!

  不久,他听说村里已经有人开始耕地了,他们的柴油哪儿来的。一打听,原来他们的油是让开公交车的刘师傅帮忙买的,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彼此的品行都是了解的,谁家买了农机也很清楚。老王找到刘师傅,不过刘师傅告诉老王最近大家都准备要农耕,而他每次加油也有限制,得等几天。4天后,在刘师傅的帮助下,老王终于买到柴油了,开始了春耕。

   原因探究

   多数证明迫不得已,主要是为了避风险

  走访中,双塔社区的一位干部郭师傅表示,他们经常遇到所辖户籍来开证明的,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有的家里丢了房产证,让我们开具丢失证明,我们去哪儿能证明你丢没丢呀?”郭师傅说,还有谁家两口子和睦,不吵架。谁家无犯罪证明,谁家闺女是初婚等等。

  这位郭师傅表示,很多政府部门在办理一些手续时,无法核实办事人的情况,总以为社区、居委会能知道详情。其实,现在人员流动大,很多人家什么情况很难说清。

  记者又走访了某银行的理财部侯经理,他说像一位老人突然去世,手上的理财产品只有他的直系亲属能够继承。“不拿到父女关系证明,谁也不敢把这30万轻易兑付的。万一再有亲属来找呢?”侯经理说,最好的办法是老人买理财产品时跟银行约定好,万一身故指定由谁来继承。

  据敦化坊派出所一位民警称,各个加油站的确有这一项规定,所有散打的柴油、汽油,都应该由当事人属地派出所开具这个证明。“主要是预防一些不法分子,派出所一般都给开,别怕麻烦。”民警称,他在执勤中还遇到过找派出所开一个证明,证明某一年在辖区的某地开过一个加盟店。原因是这个加盟店的老板跟总部打起了官司,派出所无法证明此事。

   特别建议

   政府部门尽量细分政策,市民可以少跑点路

  记者采访了山西平安保险的一位理赔部赵经理,他说,就像文中提到的医生证明意外伤害证明一样,很多理赔时的要求都是模棱两可的,甚至是超出当事人能力范围的。医生只能证明现在的症状,怎么能苛求证明这是意外得的还是怎么弄的?赵经理说,“当然,保险公司这样规定一部分是为了避免有上保险的人骗去保险金,但是也给正当理赔带来了莫大的阻碍,令保险人对理赔心灰意冷。

  赵经理说,最好的是公司理赔程序再细分一点,既能保障理赔人的正当要求,也能避开无理要求。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谭克俭教授。他说:“这种奇葩证明确实不在少数,给老百姓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在政府出台的很多政策和规定中,存在各个部门之间的矛盾。比如A部门办理某一项业务,需要到B部门去开某某证明,而B部门方面的规定则是需要A部门先出具某个材料,才给出具这个证明。似乎形成一个死循环,让市民陷在其中,无计可施。

  谭教授建议,政府各部门之间应该把细节弄得更好一点,不应该各自为政。减少那些相互矛盾的枝节,让市民少跑冤枉路。此外,现在网络化、信息化的时代,很多数据库可以共享资料,减少开证明这些环节。就像上面那个例子,儿子的身份证丢了,无法证明有这个人一样。(记者 宋俊峰 实习生弓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