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5〕366号)精神,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 投资环境 ,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要求继续做好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这项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也是全面掌握企业存续情况,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为此,省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年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函〔2015〕302号)。为做好太原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 :2014年12月31日前,由商务部、省商务厅、太原市商务局、太原高新区、太原经济区依法批准设立,在省工商局、太原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企业可以直接登录联合年报网进行申报,也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二、年报时间: 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
三、年报内容: 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信息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四、联合年报受理方式: 由太原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采取网上受理方式,对企业年报内容予以联合确认。
五、组织机构: 联合年报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年报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办公室主任:高屹城(市商务局局长)
副 主 任:陈西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张剑利(市商务局外资处处长)
史健力(市财政局企业处主任科员)
苏 敏(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科员)
杨晓峰(市地税局直属六分局税政科副科长)
师 超(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处长)
联 络 员:杨 洋(市商务局外资处副主任科员)
联合年报办公室地址:太原市迎泽区羊市街49号2楼219室,市商务局外国投资促进处。
电话(传真):0351-422368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张剑利 15003511369 杨 洋13935123454
六、申报方式
(一)企业直接申报
1、企业通过登陆商务部网站“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网址: http://www.Lhnb.gov.cn/;
2、在“联合年报全国版”一栏选择 山西 ,进入用户普通登陆页面;
3、输入用户名(即企业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和密码(企业自定的),点击登录进入联合年报网;
4、依据2014年度企业审计报告认真如实填写报表数据;
5、填报完成后,企业可直接选择主管部门太原市商务局上报。
(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审申报
企业按照如上1-4步骤操作完成后,可指定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审核年报数据后再上报主管部门;
1、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登陆商务部网站“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申报及共享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版)”,网址: http://cpa.Lhnb.gov.cn/;
2、输入用户名(即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01)和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点击登录进入联合年报网;
3、接受企业委托后,代审企业年报报告书,审核完毕后,上报至主管部门。
(三)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填、代审申报
企业可将用户名(即企业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和密码(企业自定的)告知被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直接申报方式1-4步骤,以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审申报方式1-3步骤,代为企业填写、申报年报数据。
备注: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001-0722,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申报资料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今年商务、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仍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批准证书》、《财政登记证》、《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也不再加盖“年检专用章”。未委托事务所网上代填、待审的企业,原则上需提交一份2014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八、其他事项
1、年报期间,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2015年10月15日,商务部联合年报网站将自动关闭。届时,联合年报办公室将不再受理企业申报。
2、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3、为加大监督力度,联合年报办公室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0351-2020137(太原市商务局监察室);地址:太原市政府大院2号楼4层(新建路69号);邮编:030082。企业对联合年报中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故意刁难行为,可随时以电话、面诉或书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4、各企业要努力提高自觉报告意识,选派相对固定的申报人员,注意培养提高其数据填报和审核技能。对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的企业,要主动加强与被委托事务所的联系和沟通。
5、各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务必慎重,认真填写,特别是投资人、出资信息及经营信息,请对照公司章程、批准证书及企业审计报告填写,尤其注意币种和单位。
特此通知。
太原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领导组办公室
(代章)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