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201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7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及实施期限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用选择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职业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公共实训基地,并符合《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0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培训基地条件。2015年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从2015年10月开始实施,为期2年。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选择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并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条件。
二、项目申报及评审
201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额。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分配我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名额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名额3个(含第十二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王岐林和田国锐)。
(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4.项目申报单位制定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5.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以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并附技能大师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表格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201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77号)文件请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门户网站职业能力建设司栏目下载( http://www.mohrss.gov.cn/zynljss/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项目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项目经费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报送的评审结果,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要安排补助资金,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所需资金从地方政府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项目所在行业企业也要对项目给以经费支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0351-7676045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