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法律支持有待加强

28.08.2015  09:35

    法制日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张媛 受国务院委托,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今天下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韩长赋指出,抓紧研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互权利关系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城落户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等问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完善工作,依法规范土地承包关系。

    报告提出,我国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土地流转求大求快的倾向仍然存在,个别地方甚至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用行政命令强行推动。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不畅、合同不规范,目前全国仅有3/5的县和1/2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近1/3的土地流转未签订合同。特别是土地流转中“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值得警惕,对工商资本违法违规用地、浪费农地资源的行为还缺乏有效防范和监管措施,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尚未落实。承包地经营权抵押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法律支持有待加强。林农贷款额度低、利率高、周期短,不适应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

    韩长赋指出,将有序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的,按照有关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鼓励地方依法探索建立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约束,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