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01.04.2016 13:36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来源: www.sxsme.gov.cn
晋企发〔2016〕47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平台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实用化,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依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晋企发〔2012〕15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中小企业局从市级示范平台中择优向省局推荐省级示范平台,每市推荐不少于2家。
二、全省性行业协会和省有关单位直接向省中小企业局提出申请。
三、各市推荐省级示范平台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在《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加盖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并提交相应材料。
四、省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确定示范平台名单,经社会公示无误后发文公布确认。
五、省局将从省级示范平台中择优向国家推荐国家级示范平台。
六、申报材料务必于5月27日前报省局服务体系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服务体系建设处 安定
联系电话:0351-560704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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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6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