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扶贫简报》2015年第十五期
编者按: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座谈会上就扶贫开发发表重要讲话后,各省区市特别是参加座谈会省区市率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机制创新和社会动员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强力推进扶贫攻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扶贫办《扶贫简报》、《扶贫信息》分别介绍和通报了这些典型做法。现将部分省区市的典型做法和重大举措摘要印发,请各市县提供给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学习参考。并及时将市、县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推进扶贫开发的好的做法以简报、信息形式上报,以借鉴交流,拓宽扶贫工作思路。
部分省区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扶贫开发的典型做法和重大举措
一、以召开省委全委会和全省扶贫攻坚大会等形式,高规格研究部署扶贫开发工作
—— 四川省 在7月7日至8日召开省委全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出台《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打出“3+10”扶贫攻坚政策组合拳。其中,全会《决定》是全省扶贫攻坚行动指南和动员令,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是整体规划和总蓝图,《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法制保障和硬约束。同时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扶贫、新村建设扶贫、教育就业扶贫、生态建设扶贫、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社会扶贫和财政金融扶贫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这10个扶贫专项方案全部纳入“十三五”扶贫规划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预计涉及1400余亿元财政总资金。共同构成四川省扶贫攻坚的总体设计、制度安排、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 湖南省 在7月21日召开省委全委(扩大)会,出台《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提出到2017年,5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8000元,到2020年突破10000元,实现全省596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5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
—— 甘肃省 在6月9日至11日召开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和省长分别作讲话,出台《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提出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全部脱贫的目标。省委、省政府与13个市州、14个省直部门签订2015--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书。省直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通村道路、干部驻村帮扶等17个专项实施方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组合拳。
—— 贵州省 于10月18日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大会,就扶贫攻坚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省长讲话,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和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出席会议。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扶持生产就业、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力度、做好金融服务、开展社会保障兜底、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精准扶贫、贫困县退出等10个方面的实施方案。
—— 湖北省 在7月14日召开全省扶贫攻坚动员誓师大会,省委书记作动员讲话,省长作工作部署,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扛起扶贫攻坚硬责任,抓牢精准扶贫硬措施,完成攻坚脱贫硬任务,强力推进扶贫攻坚、决战决胜实现脱贫目标。
二、组织开展大规模、高规格的培训学习、考察调研活动,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
—— 湖南省 在8月2日至5日,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省委书记作开班动员和专题辅导报告,省长作辅导报告,同时还邀请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授课。省直部门、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县两级扶贫办负责人参加培训。
—— 湖北省 采取省委常委带头学、全省分片组织学、全面动员现场学、贵州实地考察学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6月29日至7月2日,由分管副省长带队,组织28个片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贵州毕节地区考察学习精准扶贫工作,形成29篇有份量的考察报告,用以指导全省扶贫实践。
—— 四川省 省委书记、省长带头,组织38名省领导、50名省直部门负责人、112名市(州)党政领导和1万多名机关干部,组成200多个督查调研组,集中1个月时间深入161个县(市、区),开展了史上最大规模的扶贫督查调研。9月7日-11日,举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研讨班,“四大片区”12个市党委分管领导和88个贫困县县委书记参加;贫困县县长学习研讨班和乡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也将陆续开班。
—— 贵州省 制定专门方案,将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分解为7大类25个分项、117个小项专题,每个专题由1位省领导及责任部门牵头开展调查研究;省委办公厅组织专家学者围绕24个专题开展研究,出台《关于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的决定》。
三、整合各类资源加大财政扶贫投入
—— 甘肃省 明确省级和片区县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资金,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每年在省级层面整合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由县按规划整合使用,今年已经统筹整合388.84亿元资金用于扶贫攻坚。
—— 内蒙古 自治区2015年各级扶贫资金达到4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8.1亿元,比2011年增加16.2亿元,增长近10倍;比当年中央扶贫资金投入高出3.2亿元。2014-2017年,在全区范围开展规划、项目和资金“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为2834个贫困村每村安排引导资金50万元,具体实施项目由贫困村和驻村工作队提出,乡镇审核把关、旗(县)政府审核确定。
—— 重庆市 决定2015-2017年三年时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38亿元,为1919个贫困村每村安排200万元,同时整合行业部门资金15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整村脱贫。
—— 安徽省 采取超常举措,筹集80亿元全面实施光伏扶贫。决定2015年起,用6年时间在全省31个贫困县,支持1000个贫困村每村建设1座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支持30万个贫困户每户建设1座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除每年从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存量中安排2亿元外,省级每年新增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贫困户建设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同时加强干部驻村工作经费保障,明确帮扶单位定额经费结余可用于“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省级财政为每个驻村工作队安排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省、市、县财政每年为每个驻村工作队安排工作经费5000元,统一为驻村干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派驻单位为驻村干部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伙食补助并提供差旅、交通费用。
四、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创新机制精准扶贫
—— 湖北省 制定“四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军事作战原则,绘制全省贫困人口分布地图,建立责任状,倒排时间表,市县乡村四级分别制定到2020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举全省之力确保590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 甘肃省 启动实施总规模400亿元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组织各类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省级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各级政府和银行出资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同时为每个贫困村安排互助资金不少于50万元(省级安排20万元,市、县筹集30万元),到2016年底实现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2015年将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304元提高到2808元,实现政策性脱贫;将农村低保一类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952元提高到3300元。
—— 贵州省 在毕节市、贵安新区两市和15贫困县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口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 参保资金分类别由个人、扶贫、民政、卫计和财政承担,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五、出台贫困县考核办法,强化扶贫激励机制。
—— 甘肃省 《考核办法》提出,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给予奖励,对扶贫任务重、扶贫成效显著、减贫摘帽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予以提拔,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实行干部“逢提必下”制度,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安排到贫困地区任职或挂职锻炼。决定2015—2017年,每年选派58名50岁以下的副厅级及副厅级后备干部到58个贫困县挂任县委副书记,从科研单位选派58名科技人才到58个贫困县挂任科技副县长,选派1000名45岁以下县乡级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到班子最弱、扶贫任务最重的贫困村任第一书记。
—— 贵州省 从2011年开始实行“摘帽不摘政策”的退出机制,对“减贫摘帽”的重点县,从“摘帽”之年起至2018年,每年奖励1000万元资金,并以该县前三年所获扶贫资金总量的年平均数为基数,年度安排资金总量按10%的增幅逐年递增。到2014年底,省级财政共安排资金6.1亿元,对实现“减贫摘帽”的14个县、366个乡镇进行奖励,对减贫摘帽县的17名党政正职提拔重用,形成促进增收减贫的正向激励机制。
六、加强扶贫攻坚组织领导和扶贫机构队伍建设
—— 云南省 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和分管副省长挂帅,分别负责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迪庆藏区和石漠化地区4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省扶贫开发领导组成员全部为相关部门的一把手,93个贫困县全部由县委书记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加强各级扶贫机构队伍建设,省扶贫办增加3个副主任职数,内设处室由6个增加到11个,人员编制数由28个增加到84个,93个片区县、重点县扶贫机构全部单列。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明确37位省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扶贫重点县和一个贫困村,一定6年,直到脱贫;区政府与14个市和发改、交通、水利、教育等17个行业部门签订了扶贫攻坚责任状;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设了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移民搬迁、公共服务、组织保障等7个专责小组,专责小组设在工作任务最直接的厅局,由厅局长任组长;自治区扶贫办主任兼任区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县(市、区)政府办副主任,并将在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扶贫工作站,在贫困村设立扶贫专干或扶贫信息员。部分市还配备了专职扶贫副县长、扶贫副乡镇长。
—— 湖北省 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任组长,市、县两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在扶贫重点乡镇设立扶贫办。
—— 贵州省 为省扶贫办增设总经济师、总农艺师、总畜牧师3个副厅级职数和对口帮扶处、扶贫人才开发中心两个处级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明确片区县、重点县党委主要领导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县级扶贫机构建设,片区县、重点县扶贫机构单列。
—— 辽宁省 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乡镇扶贫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有扶贫任务的乡镇都要明确具体部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不少于3人专职或兼职扶贫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赵怡敏 审核:赵怡敏 审定:省扶贫办